因为血掌魔的横空出世,附近的混混们有一多半被揍进了医院,剩下的一半有一部分人害怕被血掌魔盯上搬到了其他区,留下不相信这个传闻的还在这里作威作福。
因为上一任老大莫西的失踪,这些留下来的混混们自然起了“争霸”的念头。
这帮家伙这段时间聚在一起干了好几架,谁也不服谁,最后不知道那个脑袋被驴踢聊提议,莫西老大的场子蒂那亚转给了别人会不会是被人算计了
谁要想当老大,必须得到莫西的认可,可是现在大家都找不到莫西怎么办,于是被驴踢了脑子的家伙又提议,谁能拿下蒂那亚谁就当老大,白了就是看上了李斯特的猎魔酒吧。
真起来,猎魔酒吧开起来也才两时间,根本没什么名气,自然谈不上有多么好的生意。
李斯特也不在乎,反正他主要精力还在电影上,这段时间酒吧这里施工都是黄伯伦负责,偶尔贝拉也会过来帮着照看,就李斯特在加班加点加钱的赶进度。
猎魔酒吧前身蒂那亚虽是俱乐部跟酒吧也差不多,所以整体装修只要稍微改一下风格就行,其他的又不缺,所以没几就重新开业了。
黄伯伦回到剧组继续他的场务工作,贝拉则来到酒吧照看生意,老板娘先一步走马上任。
不过今李斯特也过来了,不是电影已经拍好了,而是连着加了几班,李斯特已经察觉到有些工作人员开始有情绪了。
这些美国人习惯了按时上班,工作时间是工作时间,休息时间是私人时间,虽然有时候富兰克林会让他们加班,但是时间长了,骨子里的向往“自由”的性作祟,虽然没有跟李斯特明,但是已经有了出工不出力的苗头。
李斯特也不好逼的太狠,毕竟人家多年的习惯在这儿,想改也不是能一蹴而就的,所以李斯特在这些人开口之前主动放了一假让他们休息。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美国这里工会太多了,有些人尝到了工会的好处动不动就想搞点事情逼着老板涨工资。
这种事情嘛李斯特也不好是对还是错,严格意义上那些老板本身是资本家,平时吸够了血偶尔被逼着出点血也是理所应当。
可是有些工会太操蛋了,他们不会管老板的盈利情况,也不提劳动者工作时的态度问题,只按时间话,隔一段时间就要闹一下要求涨工资。
这种现象在八九十年代比较常见,那时候美国人工成本太高,一些实业行业不得不辞退本土工人转而在东方建立工厂或寻求“合作”。
这些的目的不是因为这些工作人员闹着涨工资,反正签了合同的李斯特也不怕,他是怕要求加班时间长了会被一些工作人员曝出去,到时候还不知道一些媒体会怎么编排他呢。
尤其是他还是一个亚裔人种,知道真有人爆料的话会引起一些没有分辨能力的吃瓜群众怎样的联想。
李斯特可不想惹这么一身臊,他不是怕人他是怕烦。
到底不是跟自己一起艰苦奋斗出来的团队,相互之间的信任度并不高。
不过也没关系,休息一第二继续加班,反正也没多少戏份了,熬一下就过去了,等这部戏结束,公司框架也该全部搭起来了,到时候从无到有打拼出来的团队用起来也顺手。
现在嘛,李斯特自然是到猎魔酒吧陪着贝拉了开起了“夫妻店”。
只不过两人这夫妻店生意着实有些“凄惨”,李斯特穿着英伦风的酒保服,打着红色领结,站在吧台里还挺带感的。
今的客人目前只有贝拉一个,这姑娘怕李斯特一个客人也等不到太郁闷了所以自己客串了一把,用贝拉的话来,她也是消灭过吸血鬼的,符合猎魔酒吧的主题。
李斯特能什么,当然是打起十二分精神伺候好了啊,不论是老板娘还是客人对李斯特来都是“上帝”不是。
不过李斯特没给贝拉酒喝,而是倒的橙汁,倒不是李斯特觉得真的不到年龄就不能喝,在中国十几岁就喝酒并不是什么稀罕的事。
他还记得时候,一家人吃饭,爷爷就喜欢用筷子沾酒然后放进他嘴里逗他,上学跟同学偷家里的白酒,那时候不懂举起瓶子往嘴里掀,辣的那叫一个苦不堪言,然后被家里大人发现还得再添一道下酒菜。
时候偷酒喝,长大了不知道是不是有了影响,根本不想碰白酒,有时候不得已陪长辈来点,呡一口都想吐,反正除了辣是没喝出什么粮食香味,啤酒倒是挺喜欢的,路边烧烤少不了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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