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书呗!”沈墨随口答道:
“我这个年纪,又能经过多少历练?不过书中自有黄金屋,多看书自然知道的就多些罢了。”
沈墨看似无意的回答着,但是心里却是忍不住一动。
在他的前世,像这样的情景,他不知道经历过多少次!
每次打入一个犯罪团伙的时候,那些大佬们随口问出来的一句话,里面也许都有盘问的用意在里头。而当时的沈墨只要有一个字回答错误,甚至是神情和表现稍有一丝不自然的地方,就立刻会给他招来杀身之祸!
如今这个盘他“海底”的人,竟然变成了他自己的媳妇儿,这也让身经百战的沈墨从心底里生出了一股哭笑不得的荒诞感觉。
“从书上还能学会这些东西?”云鬟的思路还在洞房那方面打转转。当她强自按捺住了心神之后,却忽然一脸惊喜的看向了沈墨。
“你说看书郎君还识得文墨?”
对陆云鬟来说,这可真是又一个意外之喜了!
在这个时代,认字的人原本就不多。一般来说只要是能写会算的人,也能算是个上等人了,这样的人怎么会去当一个粗鄙的捕快?
陆云鬟生在官宦之家,原本文字上面就很不错。不但诗文上很有一些底子,甚至兄长们进学做股的时候,她还学着做过文章。
她心里知道嫁的这位郎君是个捕快,所以压根儿就没想过他还识字。不过现在听说沈墨居然也会看书,这下小夫妻俩又多了一样共同语言,这不由得让陆云鬟心里大为欢喜。
“那郎君你写几个字,给妾身看看可好?”云鬟一双美目眨也不眨的看着沈墨说道。
沈墨还没答应,小符闻言却是立刻走到桌边,挽起袖子为他磨起墨来。一边厢磨墨,她的一双大眼睛还一边偷瞄着沈墨。
小符心道:“姑爷也不知道肚子里有多少墨水,要是他写不出个囫囵字儿来的话,这次他说的大话,只怕当场就要漏馅了!”
“那为夫就献丑了。”
沈墨一看这架势,知道这是自己的媳妇儿的摸底考试,想要知道他文字上面是个什么水平,于是只好苦笑着应了。
等到墨池已满,沈墨化开了毛笔,站在案前手捻笔管,微微的犹豫了一下。
“不知道郎君会写些什么?”云鬟看着他沉吟的样子,心里七上下的想道:“便是天地玄黄也好,三字经也罢,总算比一个大字不识要强些万一郎君要是能写出几句论语来,那就更是意外之喜”
云鬟的心思还没有转完,只见沈墨笔走龙蛇,一行秀挺俊逸的行书已经跃然出现在宣纸上!
“残雪凝辉冷画屏,落梅闻笛已三更。更无人处月胧明。”
沈墨这一落笔,就是清代纳兰性德的名句。自宋以后,千年诗词第一人!
沈墨写这幅字所用的书体是灵飞经。在沈墨的笔下,字里行间气韵飘逸流畅,字体俊秀舒展、沉着端正。虽然是寥寥几个字,但是看起来却是风姿不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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