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彦,我的助手、我的保镖、我的管家。”
“不过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
李昂淡笑着说完,从托盘拿起了那件经典无比的武器。
这个时候,所有人才发现托盘放着的居然是一把枪,一把造型有些奇怪的枪。
“AK47自动步枪,动作可靠、勤务性好。坚实耐用、故障率低。”
“无论是在高温还是低温条件下,射击性能都很优良。”
“尤其在风沙泥水中使用,性能相当可靠。”
“而且结构简单,分解容易、保养方便,甚至不需要保养。”
“配30发弹匣以及100发弹鼓,火力十足。”
“采用7.62×39毫米的子弹,就算是铁壳弹也照样能用。”
“全枪重4.3KG,连十斤都不到。”
“射速每分钟600发,有效射程300米。”
“最关键得是,这玩意儿的造价并不高。”
没错,李昂直接把后世最经典的AK47给拿了出来。
他很想看看,这把在47年才定型并投入使用的经典枪型,在二战时期就出现在战场之会带来什么样的变化。
以前看抗日神剧时,经常会发现各种后世的枪型乱入到剧情中,李昂都懒得吐槽了。
可轮到自己的头,却觉得这么搞貌似也确实挺有意思地!
“自动步枪?”霍华德一脸懵逼。
他刚开始以为李昂是搞电脑的,结果发现对方在医药领域也相当地牛逼。
现在到好,连枪都能造,而且听刚刚那话的意思,这种AK47的性能还相当地棒!
实际何止他觉得棒,身为女特工的佩吉·卡忒也被刚刚某人所说的各项数据给震到了。
目前战场最好的冲锋枪就是有名的“芝加哥打字机”了,可不管是枪重还是弹容量又或者是有效射程,都被这什么AK47给完败。
唯一能有优势的也只有射速方面更快一些,达到了每分钟700发的样子。
可问题是,一只弹匣才20发,换成弹喜也不过50发,所谓的优势根本没有意义好吧!
“咔嚓!”一声脆响中,李昂给手中的AK47了膛,然后奢华客厅的气氛瞬间就变得有些紧张起来。
“哈哈!!”李昂突然笑了起来,随手又将枪放到了托盘。
“大家不用害怕,在我的家乡还有一句老话叫做,朋友来了有好酒,豺狼来了有猎枪。”
“我是个生意人,这把枪就是我的诚意,所有的资料随时可以奉,不知道卡忒特工觉得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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