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以前,对张淼的毛遂自荐,张裕必然会不假思索的拒绝,不省心的玩意,整日只会惹是生非,让他去只会帮倒忙。
而现在,张裕犹豫了,因为他发现儿子有了极大改变。
千百年来,花曲柳树上虫蜡从来没有人主意过,偏偏张淼注意到了,并把它做成能换大钱的蜜烛!
好吧,也许那只是偶然发现,只是运气。但张淼刚刚的一番话,让张裕着实刮目相看。
能着眼于村子的未来,能看到眼下对村子来说最重要的事情,说明儿子的眼光和以往大不相同,已经不是往日那个好勇斗狠惹是生非的儿子了。
难道前些时日被人在脑袋上砸了一棍,竟然砸开窍了?
“大兄,让淼儿跟去也好,至少能够长长见识。”张瑾拉了一下张裕的衣袖,低声劝道。
张瑾自然也看到了张淼现在的变化,心中惊奇之余生出了隐隐期盼。若无意外,张淼必然是下一任族长,一个见识广博有勇有谋的族长自然比知道好勇斗狠要强。让张淼跟着增加一些见识,对张氏一族的未来非常重要。
见张瑾也同意张淼去襄阳,张裕虽然有些犹豫,却还是答应了。
最后决定,以张瑾为主,带着村中二十个武艺最好的壮丁,前往襄阳用蜜烛换取粮食和其他生活物资,张淼还有张闯张平自然也在这二十人之内。
而张裕,则带着全村百姓,开始耕田,等到麦种买回来后立刻播种。煮麦子做出的饭的口味虽然不怎么好,但至少能吃饱肚子。
嗯,这个时代的人还不知道把麦子磨成面粉,而是像大米小米那样熬煮着吃。
简单做了些准备,带上一些干粮之后,一行人便出发了,离开三水村赶往襄阳。
为数不多的干粮,已经占了村中所剩粮食的一半儿以上,剩下的那点粮食,数百口人根本吃不了几日,想到这里,大家伙儿的心情都十分沉重,深感此行责任重大。
五百余支蜜烛,被分开,每个人身上都藏了一包,贴身揣在怀中不让外人发现。
为了保护蜜烛,所有人都拿着武器。张淼自己,除了一杆长矛以外,背上还背着弓箭。
大汉朝尚武之风很浓,民间是不禁止拥有武器的,除非弩和铠甲。
从三水村往西南十里,便是邓邑,到了邓邑便上了官道,沿着官道再走十五里,便会到达比水的一个渡口,在渡口乘船沿着比水南下八九十里便会进入汉水,汉水南岸便是襄阳,这便是前往襄阳的路径。
三水村贫穷,自然是没有骡马代步的,只能靠着双腿步行,想到族人还在忍饥挨饿,一行人不敢耽搁,行走的很快,一个时辰便到了邓邑。
邓邑是一个大镇,有寨墙围绕,其中百姓有三四千口之多,十余天前,前一个张淼便是在邓邑被邓屠女儿邓丽华一棒子打晕,才有了现在的张淼。
“阿淼,要不咱们进邓邑一趟,找那邓丽华报一棒之仇?”
一行人没有进邓邑,而是从寨墙外绕过,看着邓邑的寨墙,张平眨了眨眼,对张淼调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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