啪啪啪~
比利·巴特森的十个手指在电脑键盘不间断的敲击着,完全不需要任何的思考,一个个单词就非常清楚地蹦跶了出来。
“搞定!”
比利兴奋地大喊了一声,右手快速移动鼠标,点击保存,然后关闭了名为《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囚徒》的文档。
打开邮箱,传文档,点击发送,伴随着“叮”的一声,“发送成功”的文本提示框跳了出来。
合手中的二手笔记本电脑,比利松了一口气,脸不禁露出了一抹笑容,缓缓站了起来,活动活动有些僵硬的身体和酸胀的手指。
比利穿越到这个平行世界已经三个月了,这个平行世界的一切基本和曾经所在的地球差不多。
只是他却从一个二十多岁的帅小伙变成了还不到15岁的小男孩,而且还是歪果仁,更是孤儿,长得倒挺帅的,三个月前刚被一家常常吃素的福利院收养。
但最让比利想要骂街的是,这个世界竟然存在着这么几位灰常有名的人物。
比如哥谭市的黑暗骑士蝙蝠侠,堪萨斯州的超人,一战时期的神奇女侠,二战时期的米国队长。
这还怎么玩?
虽然比利并不是一名超级英雄的忠实粉丝,但对于DC和漫威的热门大片,还是有一定了解的。
比利的心中有一万句马卖批的不知当讲不当讲,自己穿越的世界竟然是美漫世界,这特码的太坑爹了。
过去的三个月里,比利每天都在期待着金手指的出现。
然并卵,什么也没有发生。
不过,比利也没有自暴自弃,毕竟自己还活着,要命的灾难也还没有正式降临。
就算真的发生了,也不一定会落到自己的头,还是想办法多赚点钱改善改善自己的生活比较靠谱。
比利在谋划中发现,自己的记忆力在穿越后得到了极强的提升,对于曾经的所见所闻全都一清二楚。
一番思索之后,比利决定走文抄公的赚钱之路,正好这个世界也不存在风靡全世界的《哈利波特》系列。
之所以选择这部,是因为比利清楚地知道,《哈利波特》的作者凭借着这部拥有了超过10亿美刀的财富。
虽然无法和那些商业巨鳄相比,但在作家这个行业里面,绝对是数一数二的了,相信这部同样也能够在这个历史文化背景方面差不多的世界发光发热。
比利的码字速度不慢,即使还要学,每天至少也会保证一万字,一个月不到的时间就可以搞定一本,刚刚传的已经是第三本了。
前两本《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哈利·波特与密室》都已经出版了,成绩相当不错,还被翻译成了其它语言远销米国以外的其它地方。
每到月中,比利都能够收到一笔不菲的稿费,账户的金额已经成功突破了百万美刀。
比利穿越前郁郁不得志,没车没房,没钱没权,也没有女朋友,既然现在老天让他穿越了,那就绝对不能白白浪费这个机会。
即使因为未来的灾难不幸英年早逝了,那也要好好享受享受有钱人的美好生活。
但……
一看到电视,那个蓄着一撮小胡子,整天放浪形骸的托尼·史塔克,比利就感觉一阵的烦躁。
这个星球马就要进入超级英雄满天飞、超级反派满地蹿的时代了,尤其是自己所在的纽约市,超级的不安全,还是趁早搬家为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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