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安——”一个少年朝李顺安跑过来,一只手往后伸着,似乎拖着什么东西。
李顺安如今是男孩子打扮,除了掩饰身份外,也是单身女孩子在这个世道实在不安全,一个不慎就会被坏心人所害,说不得落入腌臜之地。
李顺安前两年扮作乞丐——她并不缺钱,在她离开皇宫前,刚刚发现自己拥有了一个仙家法宝,里面装着许多神奇的东西,随便拿出一件都能够换得许多钱。何况她还将她在宫中的财产全部放进了法宝当中。因为不受重视,这些财物并不是很好,但胜在没有宫中的记号,可以随便变卖——做乞丐装扮不过是因为年纪小的关系,等他年纪大一些了,功夫练好了,身体强壮了,就不用再做乞丐了。
不过李顺安没有想到他会碰到何氏母子。何氏是一个坚强又能干的女人,她带着儿子独自生活,她还很心善,见李顺安年纪小小就做了乞丐,每天都会装一碗剩饭给李顺安。
李顺安虽然没有吃剩饭,而是将剩饭分给了别的乞丐,但她心中很是感激何氏的这一番好心。李顺安悄悄找上何氏,告诉何氏自己有钱,做乞丐打扮不过是怕年纪小守不住钱,被别人欺负。
何氏知晓李顺安的情况后便提出了明面上收养李顺安的主意,这样李顺安就不用做乞丐,可以光明正大地用她自己的钱了。
李顺安接受了这个提议,住进了何氏家,她每个月给何氏房租和饭钱。何氏没有矫情地推迟,她一个寡妇带着一个孩子实在不富裕,而李顺安也不缺钱,遂大方地将钱收下了。不过之后不但包揽了李顺安的吃食,还帮她洗衣服缝衣服,包揽了李顺安身边的一切杂事。
李顺安感激何氏,将自己脑海中的强体健身的功法教给何氏的儿子安敬思。安敬思比李顺安大四岁,天生力大无穷,学了李顺安教的功法后,力气变得更大,且身手灵活,三四个大人都不是他一个小少年的对手。
何氏因此对李顺安照顾得更加妥帖,对于一个寡妇来说,还有什么比儿子更出息让她开心的呢?
向李顺安跑过来的少年正是安敬思,他往后伸的那只手中正拖着一只野猪。
安敬思跑到李顺安身边,笑道:“顺安,我们有肉吃了。”
李顺安看着体型庞大的野猪,野猪身上没有外伤,只有两只鼻孔留着血,看来,这头野猪是被安敬思捶脑袋活活捶死的。
“敬思哥,你太厉害了,竟然徒手打死了野猪!”李顺安赞道。这安敬思的武力值太强大了,天生就是一员猛将,若是得到机会,他将会一飞冲天。
“嘿嘿。”安敬思笑道,“这都多亏了你教我的修炼神功,我才会变得这么厉害。前两年,我可是看到野猪就跑,才不敢上前跟它硬拼。”
李顺安得意地笑了笑,这可是神仙的功法啊,是神仙教授给她的——忽然出现在脑海中的功法,以如今李顺安的见识,自然以为是神仙传给她的。
“走吧,我们下山去。”李顺安道,“先去肉铺,将这野猪卖四分之三,剩余一小半咱们拿回家慢慢吃。”
“好。”因为李顺安教授安敬思功法的原因,虽然李顺安年纪比安敬思小,但非常听李顺安的话。
安敬思将野猪扛到肩膀上,跟着李顺安往山下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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