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吃习惯了各种美食的明歌,觉得非常的不习惯,总感觉这个兔肉的味道差那么一些感觉。
虽然兔子本身的味道是不错的,毕竟是纯野生的,每吃的都是然的食材,肉质长得还是非常的紧实鲜嫩的。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总感觉厨师没有将兔子的鲜香口感的味道原原本本的散发出来,他只能表情有一些纠结的道,“没有,味道还挺好的。”
苏软软看出了他的言不由衷,由于是自己夹了一块兔肉塞到了嘴里,也意识到了问题出在哪里。
大概就是明歌可能平时好东西吃多了,所以再一吃自己这个新手做的普通的家常菜,觉得有一些不太习惯而已。
而眼前这个饶性格大概是属于那种比较实在的,并不会像正常人一样,不管你做的菜味道如何,先一顿猛夸疯狂的艾特你好吃。
明歌很显然不是这种人,不过不管怎么样……
嗯,这一餐饭三人吃的还是很满足的,朋友觉得非常的满足,并且在吃完之后肚子被撑得圆圆滚滚之后忍不住继续问,“姐姐我们下一餐还能吃兔子吗?兔子真的太好吃了。”
苏软软没有直接回答朋友的话,只是对朋友淡淡笑了一下,然后询问,“你今认了多少个字呀?”
朋友认认真真想了一会之后乖巧的回答,“16个字。”
苏软软想着冰箱里还有许多的食材,弄好吃的坚持一周,问题应该也不大,可是到时候要是想给后面的人留下一些东西的话,可能就会比较麻烦,看来自己闲着没事的时候,还是要去周围的邻居家帮帮忙,然后去后山转一转呢。
不过这个朋友如果自己给他弄东西吃的话,他会不会努力的学习呢?如果自己哪一没有弄了,对方会不会就没有学习的动力了?。
苏软软有一些担忧这个问题,毕竟看明歌的表现就知道很明显了,平时一定是好吃的东西吃多了所以才会对自己的厨艺不满意。
其实苏软软这一次感觉也还好,虽然比不上区里的厨师,也比不上顾楠的手艺,但是在正常普通的融1次做饭的里面,自己的手艺绝对不算差,甚至可以算是比较优秀的了。
苏软软觉得自己对自己的评估应该是没有问题的,所以有问题的就是吃饭的人。
于是苏软软对朋友,“你保持现在的那个学习进度的话,我保证每都有好吃的。”
朋友没有多想,开心的欢呼了两声,“太好了,太好了,谢谢漂亮姐姐,每都能吃到好吃的,真太幸福了,我真是全世界最幸福的孩!”
来自这个山村里面的孩的快乐,就是这么简单,朴实无华。
明歌也在心中忍不住的感慨,朋友的快乐真简单呀,他记得自己时候的时候,反正不会因为这么一点好事就高心忘乎所以。
是的,明歌的家庭条件并不差,从都是被当作精致的猪猪男孩给养大的,所以哪怕他吃的食物不是那么的昂贵,但是也一定要精细和美味,就算是同样的饭菜,他家的永远比别人家的要更加的精致,品质要更加的高。
因为这一点,在他正式出道之后,他就换了很多个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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