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文昶有气无力的朝着苟璃看去。
鹅黄色的薄纱长裙,略微凌乱的长发贴在身后。
她身材匀称,肤如凝脂,巴掌大的脸颊透着娇羞的红润。
不谈矜贵的气质,光是容貌绝色,那苟璃决计担得起。
鲍文昶袖口下的手指紧了紧,他心口憋闷,再次剧烈的咳嗽了两声。
“你没事吧!”
苟璃坐在床边,修长的琵琶指落在了鲍文昶的身前,轻轻的捋了两下。
鲍文昶从未与女子如此贴近距离,当下,毫无血色的脸颊,白里透红。
“我没事,姑娘自重。”
鲍文昶连将苟璃的手指推开,下意识的往后方躲了过去。
苟璃的笑意瞬间凝结在了脸上,她乃是堂堂的思颖郡主,居然被一个文弱书生嫌弃了?
鲍文昶还是个先天不足,活不过二十的病秧子,有什么资格嫌弃她?
苟璃努力的平复自己愤懑的情绪,温温柔柔道:“是苟璃失礼了,未婚的……夫君。”
夫君两字咬的极重。
那意思似乎是说,反正是未婚夫妻,也无需注意那么多的礼节。
苟璃以前常听旁人家的姨娘说笑,遇着腐朽古板固执的读书人,只要敞开天窗说亮话,那些男人的心房只隔了个窗户纸,一捅就破。
什么书生意气,不就是想要女子低头哄着么?
更何况以苟璃的姿色,就算不捅破这层窗户纸,那也有人倒追!
而鲍文昶这表现,在苟璃的眼里,她就是姨娘口中的那种“男人”。
有点装,有点假。
鲍文昶果然脸更红了,他朝着冯娘看去:“冯娘,现在什么时辰了!”
“还差一盏茶的时间,便到未时了。院长,您若是不能主持夏日宴,我便让孙院长……”
冯娘实属好心,院长每次晕厥后,都需要时间静养,要不然晕厥的次数会更频繁,身子骨弱的人,总要悉心照料着。
“不必了。”鲍文昶费力的起身。
而苟璃的眼神却轻飘飘的落在了鲍文昶的身上。
她知道为什么鲍文昶如此坚持主持夏日宴,肯定是因为有她这么好的未婚妻,他羞愧身体骨差。
“我其实听爹爹说过,你身子骨不大好。当真不必勉强,我不在意你的身体好不好。”
不过要是嗝屁了,于大哥而言,是好事,于苟璃而言,仅是惋惜皮囊。
冯娘下意识的摸了摸鼻尖,她没认出苟璃是未来的院长夫人,是她眼神不好,但苟璃这话说的,小丫头未免也太自恋了些。
院长主不主持夏日宴,和她有半毛钱关系。
鲍文昶扶着床帏,双腿略有些颤抖,并不能站着起身。
冯娘从一旁将红木轮椅推了过来,搀扶着鲍文昶,坐上了轮椅。
“今日下午的夏日宴,城主会来。”
鲍文昶坐在轮椅上,那温润如水,犹如谪仙的气质更盛。
他的这种病弱美,不让人反感,更多的是怜惜。
苟璃愣了愣,明白了鲍文昶的言下之意,是她过度脑补,自作多情了!
人家鲍文昶执意主持夏日宴,是给阎城城主面子,人家可是一城之主,哪里是你个小未婚妻能及的。
苟璃尴尬的笑了笑:“这不是正巧吗?你我的婚事是城主大人做主的,苟璃也想见见城主大人,聊表谢意呢!”
“嗯,见见也好。”
鲍文昶节骨分明的手指落在轮椅的轮子上,轮椅朝前迈进了两步。
鲍文昶见了苟璃,虽对她的容貌十分满意,苟姑娘个性也活泼主动,可他这幅身子骨着实不能耽误人家姑娘,此前城主提议给他寻妻,鲍文昶没好意思拒绝,哪晓得城主的动作如此之快。
鲍文昶回眸,冲着苟璃笑了笑,那表情都在发光。
苟璃心下藏住了对鲍文昶的质疑,若谁能娶她,确实也该好好感谢下介绍人,她确实是个有福气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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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黄书院隶属于皇家书院,但与寻常的书院并不相同。
苟璃幼时曾以思颖郡主的身份就读过京都的皇家学院,无非就是射、御、礼、乐、书、数这几门功课,功课涉猎甚光,若非奇才,学生多数都是平平无奇。
可显然,位于边境阎城的岐黄书院,更倾向于实战人才。
一来、阎城位于秦楚交接的要塞,外有秦国虎视眈眈。
二来、阎山内更是驻扎着成群结队的悍匪,悍匪扰民乃是常事。
岐黄书院培养的学生,多是以文武双全为目的,武能斗悍匪,文能通晓兵书。
苟璃端端正正的坐在一侧,她看着眼面前三五成群的学生,他们穿着清一色的学院袍,时不时的朝着她看上两眼。
苟璃波澜不惊,她朝着身旁的鲍文昶看去。
“鲍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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