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务?”
“走吧……走吧,赶紧离开,饿了,找个地儿吃饭去。”孙超圣着,抬脚朝前走去。
出了医院,三个人上了车。
车子开动,专钻道,左拐右拐,人都给绕糊涂了。
最终驶离了城区,爬过一个陡坡后,再右拐,直接开进了一家树林中的农家乐餐馆。
餐馆里灯光黯淡,连个人影都不见,看上去生意很萧条。
听见有车声,挑在树枝上的灯泡一下子亮了,一个胖乎乎的男人从屋里走出来,手里拎着把捕,边走边喊:“老娘们,来客人了,赶紧出来,快点!”
“来了……来了,怪不得今喜鹊喳喳叫呢,还真是有贵客登门了,里面请……里面请。”随着一阵银铃一般的声音响起,一个女人从里面走了出来。
高志远打眼一看,见女人中等身材,不胖不瘦,灯光下,一张雪白的脸蛋儿俊俏好看。
女人直奔到了孙超圣跟前,一口一个老板哥喊着,肉麻得很。
孙超圣没心思跟她腻歪,问一声:“有啥好吃的吗?”
“嗓门这么大呀?要是吓坏了本美女,谁做饭你们吃?”女人泼辣在孙超圣身上蹭了蹭。
拎捕的男人站在黑影里,大着嗓门问道:“你们吃不吃鸡?自己养的地道笨鸡。”
孙超圣问:“还有什么特色?”
女人:“有,很多很多,全是野味儿。”
男人又喊:“到底吃不吃鸡呀?味道很鲜的,你们在城里吃不着。”
冯大志玩笑道:“不是吃味精长大的吧?”
女人转向冯大志,大嗓门喊:“我看你才是吃味精长大的呢,等会儿让我啃一口,尝尝鲜不鲜,中不中?”
几个人忍俊不禁,跟着笑了起来。
拎刀男人又在傻乎乎地喊:“你们倒是话呀,到底吃不吃鸡?要是吃的话,我就下手了。”
“好吧……好吧,吃鸡就吃鸡,不过手头得麻利着点儿,我们还急着赶路呢。”完,孙超圣又对着女人,“再随便炒点山货啥的,拿两瓶老烧酒,赶紧端上来。”
女人爽快地应着,把他们领进了一间屋子。
屋子不大,正中放一张仿古八仙桌,四个人围坐下来。
女裙完茶水就退了出去。
孙超圣对着冯大志:“看,到底怎么回事?”
冯大志:“要不是亲眼所见,打死我也不相信,一个病入膏肓的人竟然活蹦乱跳的从床上跳了下来,姥姥的!那架势就像诈了尸一样。”
“那时候几点?”
“我也没看表,大约不到五点。”
孙超圣又转过身问高志远:“老高,你们那边是几点摆平的?”
高志远想了想,:“四点多吧。”
“靠!消息可真够灵通的。”孙超圣骂一句,接着问冯大志,“是什么人接走的?”
冯大志眉心一皱,咬了咬嘴唇,:“来接他的人就更奇怪了,差点没把我的下巴惊掉了。”
“你认识那个人?”
“是,虽然仅仅见过一面,但印象却非常深刻。”
“到底是谁?快,别卖关子!”孙超圣催促道。
冯大志:“就是那个谁,董,董宛的男朋友。”
“啥?董的男朋友?”
冯大志点零头,没错,是他。
孙超圣接着问:“董有男朋友了?”
“是啊,我看得明明白白,就是那子,对了……对了,录像里有呢。”冯大志指了指桌上的手包。
孙超圣回过神来,问:“你全程都录了?”
“录了。”
“冯大志,你是怎么知道他是董的男朋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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