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鞋”清点了上桌的菜,很客气地对他说。后来他才知道,在这家代表香港街边饮食文化的餐厅,服务员们统一穿跑鞋工作,为的是能为客人提供更及时的服务。
事实上,小王确实有些饥肠辘辘。约在这个时间点做访谈,多少都让人感到尴尬,小王最终决定做完采访再回家吃夜宵。如此看来,他的决定无疑是正确的。
但还没等他拿起餐具,千惠就到了。一头顺滑的长发用发卡清爽地扎了起来,末端整齐地收于宽松的运动服领子里。那张银幕前让人无比熟悉的面容此刻画了淡妆,高高的鼻梁上架了一副淡红的墨镜。运动服是黑色的,配合运动时才会穿的贴身运动裤,肩上还有一只硕大的挎包。这副行头,让小王怀疑她是不是为了躲避狡猾的狗仔队而刻意伪装的。
千惠目标明确地走向她预定的位置,仿佛根本没有看见小王似的,先自顾忙着放下挎包,脱下墨镜,认真地捋了捋头发,然后才微笑着裂开嘴,煞有介事地打量小王。
“幸会!”她说道。
她说话的样子,仿佛当小王是她朝夕相处的同事;而那神情,分明是拿他当作难得一见的外星人。她的声音带着成熟的磁性,让人联想到一瓶难得搞到手的陈酿红酒。而仅凭说话的这口气,更算是初次见面的握手。
小王没有做声,只是跟着也上上下下地打量千惠。她浑身上下散发着年轻的气息,根本不像小王所知的年龄。包括那对明眸,也火热地闪烁着激情。
不一会儿,她伸手叫来“跑鞋”。
“我要一杯白葡萄酒,你呢?”
“呃……随便吧,啤酒就好。”
小王脱了外套,感觉又饿又渴,甚至手脚都有些发抖。等酒菜上齐后,他咕咚喝了一大口啤酒,然后自顾自地吃了起来。直到咽下一个菠萝包,才感觉镇定许多。
而千惠则小口地品尝着手中的白葡萄酒,然后用叉子挑起一些蔬菜沙拉,送到嘴里,细嚼慢咽,动作优雅而轻盈。
“没想到你穿得那么正式。”
她再次捋了捋额前的刘海,然后喝了一口酒。白色葡萄酒在她手中的杯子里不停晃动,弥散的香气甚至跨越了桌子,飞到小王的面前。
“诚然,”小王说,“我只是想让你感觉舒适些,但假如知道你和这里的人都是运动员,我绝不会这样子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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