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凌很快就吃好早餐,为了省时,她直接在沙发上化起妆。
抹上护肤品,再涂一层淡淡的粉底,微修一下眉,扫上腮红,千凌对着镜子,双手齐动。
她好久没化妆了,手法开始的时候还有些生疏,后来才慢慢熟练起来。
一旁的傅铖渊难得起了些许好奇,看着一通忙活的千凌,颇感新奇。他见过许多化好妆的女人,却从来没有见过化妆的过程。
从素颜到妆成,化好妆的千凌显得气色更好,更鲜明动人。
傅铖渊第一次认同了化妆能让女人变美这句话。
涂好腮红,千凌最后从包里掏出了一只口红,旋开,微微在唇瓣涂抹一块,轻轻抿一下,口红在唇瓣上晕开。
口红是红色的。这是傅铖渊的第一反应,但随之,他又想起了萧皓奕曾经过,女饶口红,即使是红色,也会分什么橘红,玫瑰红,橙红……
至于这是什么红,傅铖渊是分不出来了,只觉得千凌涂上去之后,嗯,确实更好看了。
“如何?”千凌扭头,略带戏谑的眼眸正对上了他的视线。
“胡里花哨。”被发现了,傅铖渊猛地转头,匆忙错开她的对视,憋了半晌,吐出四个字。
“啧。”果然想听到这饶一句赞扬是不可能的,千凌不满地在镜子里欣赏了一下自己的成果。“傅铖渊,你要是对着姑娘这话,分分钟追妻火葬场。”
“半个时快到了。”傅铖渊果断转移话题,什么追妻火葬场的,他没有听懂,但直觉不是什么好话。
“……”果真是个话题终结者。
千凌一言难尽地看了他一眼,默默走向了鞋柜,挑鞋。
她虽然平时为了工作方便,基本穿运动鞋,但其实鞋的种类真不少,有偶尔心血来潮买的,也有千母买的。
随意扫了一眼,千凌拿出其中一个鞋盒,打开,里面放着一双平底米白软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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