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不是要喝酒吗?今天给你们喝个痛快,把这里酒喝完,你们就可以滚蛋了。”
这些大汉心里苦啊,这是要人命啊,还不如揍他们一顿算了。
酒要多喝,那是要醉的,那也是会死人的。
这简直比揍他们还凶残。
“这酒我们不喝,打死也不喝,要不你揍我们一顿算了。”几个大汉认怂啊,这比打他们更难受,宁可被揍也不喝,不然这辈子他们肯定看到酒都怕。
反正他么皮粗肉糙肥肉多,不怕挨揍。
“打你们我还嫌脏手,还想手疼,识相的赶紧喝完滚蛋,不然劳资弄死你们。”
“小子你吓唬谁呢,我们又不是被吓大的,有本事你弄死我们,弄不死,你就是鳖孙。”那几大汉不相信这家伙敢弄出人命,这就是吓唬吓唬他们。
“你们倒是挺有骨气的,我倒想看看你是不是一直这么有骨气。”李怀仁如同变戏法的手头就出现了那把菜刀。
这几人直接傻眼了,这家伙出门随身携带把菜刀干嘛。
但更让他们惊讶的是,只见李怀仁很随意的挥向木桌,木桌整齐的断成两截,刀口平整光滑。
杀人我倒不至于,但是我要是把诸位的手脚给砍了,我相信这比杀了诸位更痛苦,诸位千万不要怀疑我这把菜刀,削铁如泥,诸位也是看见了。
诸位是要保住手脚,还是喝了这酒,文斗武斗任你们选择。
李怀仁也不想搞得太血腥,难免把李若诗吓坏了。
几个大汉当然不会怀疑这把菜刀,毕竟他们的骨头可没有这实木桌子硬气。
不认怂,今天非被这家伙剁了手脚,到时候是生活都不能自理,活着更难受,更遭罪。
但要是喝酒,虽然保住了手脚,但是也不好受。
不好受总比没了手脚强。
几个大汉哪还有选择,只能自认倒霉,拿起酒瓶就开始喝,这个时候他们才发现白酒这么难喝。
强忍住喝下一瓶,肚子里烧得更火似的,以前还觉得酒是世界上最好喝的,现在看来这就是要了老命。
关键还没有下酒菜,这简直就是太折磨人了,太煎熬了。
周围的人傻眼了,这家伙简直也太折磨人了,这些大汉早晚要被他玩坏的。
也所幸不是他们自己啊,否则这结果太遭罪了。
那些大汉看着李怀仁手里的菜刀,哪敢不拼命啊,伸头一刀缩头也是一刀,反正都逃不出魔掌了,还不如几口喝了跑医院洗胃去。
都拿起瓶子不要命的喝了起来,大不了横竖一死。
“怎么又是你?”当戈薇接到报警后就带人赶了过来,她没想到下车的看见的确实李怀仁手拿菜刀逼一群大汉在哪里喝酒。
她想不明白的是,在哪里都有这个家伙,在哪里都能惹事啊,今天打遇见起这家伙不是暴打流氓,就是大闹医院,现在又在逞凶欺负人。
“戈警官是你啊,你来得正好,这些家伙喝醉酒尽然想欺负我,我现在给他们醒醒酒,既然你来了,这件事就摆脱戈警官了,我们改天见。”李怀仁没想到出警的是戈薇。
既然戈薇来了,这件事就不能闹太大,否则自己就太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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