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脚踝红肿成一片,明显不能走了。
看严重程度,是挺严重的。
至少,末笙许久没感觉到疼痛了。
她连忙否决,“不行,你身上还有伤,刚止了血,绝不能干重活。”
刘平生为自己做了太多伤身体的事,她不敢再冒险。
“要不,”野狼揪心地嚎叫再次传来,末笙心一急,狠心道,“要不你先走吧,回去叫些人,总比两个人都僵在这里好。”
这话,要了末笙多少胆量啊
她不可能等到刘平生喊来了人,两人都清楚,越发逼近的嚎叫,空气里,都蕴藏着危机,这种状况,仿佛下一秒就会从绿阴阴的草丛里窜出一匹野狼,这种虎视眈眈地感觉,很糟糕
这句话,就是送死。
平常人一联系,就能想到末笙在想些什么,但刘平生不会。
他是个傻子。
“媳妇,你在说什么呢,我不会抛下去自己离开的,你放心,我们一起等,等人来”
末笙的脸色越发苍白了,她的肩膀轻颤,在雨地里淋了这么长时间,身上的体温早就被夺走了,此时的她,正瑟瑟发抖地抱着自己的胳膊,咬着饱满的下嘴唇,愣愣的看着他。
这样的末笙,怎么能不让男人心疼。
他眸色微微颤抖,心中不忍,向前一步将末笙的反对堵在臂弯中。
血迹散了一地,在这么下去,野狼撕碎他们是迟早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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