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歌回来时,降暴雨,突然而至,没有一丝丝防备。
在大路中间走着的朝歌突然就被淋了一身。
心里有一万句要讲。
她就不该走路,乖乖去传送阵不香吗?
她看了眼传送站前的一排同样被雨淋了一身的人,瞬间释怀了。
……这,就是你一个大佬该有的气度??!
巷很是空旷,跟平时比起来。
即便是狂风暴雨,朝歌也是如平常那般,双手插兜,悠哉游哉地往家里走。
大佬的法是,反正都湿了,怕什么。
打开门。
愣住。
屋内,就没一处是好的。
乱七八糟,东倒西歪,歪头歪脑。
比哈士奇拆家,还要刺激!
朝歌毕竟也是见过大世面的人,很快便回过神来。
她“喀喀喀”的,踩过地上的东西。径直走到卧室。
卧室里的美少年,已经醒了。
瘦削的背,对着门。
肩膀一抖一抖的。
难道是愧疚到哭了?
朝歌原本那点火气很快就消。
不就是一个住的地方,拆,喜欢怎么拆就怎么拆。不够再买一套。
自己找的可爱,跪着也要宠下去!
然鹅……
待朝歌走进,她发现,美少年正在一粒一粒地捏碎她的药水。
甚是欢快。
没有半点愧疚的意思。
药水冷冻成冰粒,分门别类地放在密室里,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找到的。
大意了……
朝歌扶额。
少年好像听到了后边的动静,惊恐地回头。
看见是朝歌后,原本惊恐的脸更加惊恐了。
他往后缩了缩,手里的冰粒刷地掉在地上,敲得地板“哒哒”响。
朝歌:……
好的清冷呢?好的高贵呢?好的波澜不惊呢???
下次能不能给她换个类型?每次都是白兔,大佬也很腻的!
阔不阔以刺激一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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