尸体发现者在文京区警署内,于昭和三十年十一月十日自愿做出如下供述。
“警官大人,能给口饭吃吗?我快饿的不行了。”
“从早上到现在,我一口饭都没吃呢,现在什么话都讲不出来。”
警署警员表示拒绝。
“好吧。”
“我早上出来找一点吃的,我习惯去水边上看看,你知道的,上游都是些有钱的人,说不定丢的垃圾里面会有可以吃的东西,甚至以前还有一次,我在水里见到一枚戒指,那戒指值不少钱……”
警署警员在此打断话语,并要求陈述发现尸体过程。
“好吧好吧,真是麻烦。”
“今早上我到河边上,看到好多粗布袋子,这种布袋子可不是用来装垃圾的,我自然认为里面有好东西,便立刻进水去打开。”
“结果发现是血肉模糊的东西,那时候我才注意到,水里已经是一片血色,只不过顺着河流下去,很难注意到。”
“我被吓坏了,你知道的,我虽然没钱,但绝对是一等一的好人,一点坏事都没有做过,这么吓人的场景还是第一次见到,立刻就被吓倒在水里,不能动弹。”
“很快就有人发现了我,并且看到了布袋子的异常,于是就报了案,我自知警察大人们需要我,就留在了原地等待。”
警署警员在此提出疑问。
“好吧好吧,我承认,是他们按住我的,不让我走,但你们肯定能理解我,那么吓人的场面,谁愿意留在那里啊。”
警署警员在此询问关于其他异常的发现与否。
“关于什么异常的话,我实在是……等一下,好像是有一件事情。”
“但我记不起来了,实在是饿得不行了,给一点吃的,或许就能全部想起来!”
警署警员在此对该发现者进行了友好的劝说。
“对不起!饶了我吧!”
“我在到达河边之前,见到了!见到了有人从河边走出来,当时天色不是很亮,我看不清楚。”
“但我可以肯定的是,那家伙是个男人,手上拿着东西,更清晰的我就不知道了。”
“现在可以放了我吧,求你们了!”
……
“依旧是如此暴力啊,这么多年了,真是没有改变过。”广仁将口供塞进信封里,放在桌上。
这内容虽然很长,但实际上最重要的就是流浪汉看到的那个人,那个手上拿着东西的男人。
假设那男子拿着的是一个布袋,也就是装载着藤原花雨腿部的部分,这样一来,凶手这边的疑点就会少一个。而关于拿走尸体方面,则是另一个需要调查的事情。
但现在还不能确定,说不定是和流浪汉同样状况下,发现尸体后,被吓到急匆匆离开,手上的东西跟这些布袋没有关系。
“事情越来越复杂了呀。”
广仁将这些思路记录在册子上,看了看天色,心说自己在没有更多线索的情况下,一味地思考是不会有结果的。
于是就穿上衣服,回家去了。
今夜夜子做好了热乎乎的煎肉,与一大锅米饭,这是这大半个月来最丰盛的一顿,想必跟这几日广仁的收入挂上了钩。
本站域名已经更换为www.adouyinxs.com 。请牢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