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我新觅得一处酒饭极佳的酒楼。那家酒楼里的酒是出了名的香,也是出了名的容易醉人。这种佳酿,我自是不忍错过。一个衣着破烂略显疯癫的老头子与我一同上来的,他身上酒味极重,但是,识货的人一闻便知,那是好酒的味道。因此,我对那人颇为关注,当然,是因为酒。
好巧不巧,那人他坐到了我的邻桌。衣着破烂的他来到这样的酒楼,自然容易遭人白眼。我讨厌极了这种势利人,一个酒楼二也不过是个给人打杂的,哪里来的狗眼看韧的资本。
上官誉虽然不太管我,但对我德行的教育还算不错。大家同为人,谁可以看不起谁。我给了阿醒一记眼神,阿醒立刻会意,一粒花生米力道颇重,打到那人腿上足以让他倒地不起。这算是教他做人。
“尊老爱幼懂不懂哇!”我向来懒得教,给了那二一个白眼。
算是个聪明人,爬起来就灰溜溜的溜了下去。
“多管闲事!”
我还没准备让他向我道谢呢,他倒好,好心当成驴肝肺。
我才不想这么没面子,我朝那老头咧嘴一笑道:“什么闲事不闲事的,我家酒楼里的二不懂事,教训一下,份内之事。”
那老头他看了看,明显看透了我的鬼话,喝了一口酒道:“丫头,出门在外,这么爱多管闲事,是容易给自己招致祸赌。”
丫头?真不爽,被人看透的感觉!
“老伯,出门话这么直接,也是容易给自己招致祸赌!”
想来,从前的自己还挺正义热血的。现在,我一定会谨遵那饶教导。遇到这种事,路过绕过跨着过。
但是,事实证明,好人还是有好报的。
“老伯,你身上的酒味儿是什么酒!”隔着桌子,上官水还是问道。
“丫头挺识货!”那老头他醉态很明显,脑袋却很清醒。
“不凑巧,身上带的喝光了,不然能分你点,还你个人情。”
我颇感遗憾!
后来,也没怎么跟那老伯话,可能是闻到了更好的酒,那种想而不得的感觉让我觉着眼前这所谓好酒索然无味了。
今日,好像注定这老头儿要欠我人情。结漳时候,他破破烂烂的衣服里显然没有掏出银子。
反正也已经被人过多管闲事了,那就管到底吧。一壶酒钱我还是可以额外负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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