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的江是夜下江,捉的月是水中月。
此刻听得那些熟悉的诗词,明明豪迈至极,天岐的心中却泛起一股悲凉。
老者,恸醉。
李伯仲将老者送回他的族叔家,与天岐游走闹市之中,天岐走在川流不息中,能听见他们的呼吸,却听不见他们的话语,闹市中,显得那么宁静,川流的人们渐渐如同泡影,唯有李伯仲二人。
“我们再去见一个人”。
这是李伯仲说的第一句话。
城西有一个老头,没有人愿意靠近这个老头,他是个疯子。
老头养了一条狗,饿死了,是一条傻狗。
李伯仲轻轻叩门,每次扣门门都会散落一些灰尘,这门已经许久没开了,人们不知道这老头怎么活到了现在,为什么活到了现在。
门没有锁,吱嘎一声,便开了。
天岐与李先生走进这庭院,庭院正中,有一颗杏树,看样子也曾是一个大户人家。
庭院杂乱,已经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了,人们说老人疯了之后,家丁便能拿什么拿什么,走了。
石板桌上,房檐下,到处都是灰尘,蛛网,有的地方能达到一寸厚的灰尘。
屋内和屋外差不多,依旧是灰尘遍布。
屋子的正中央是一个箱子,依稀可以辨认出,曾经是个红的。
“有人!”天岐说道。
李伯仲上前作揖,轻声道:“他不知道我们在”。
“他是谁?”
李伯仲出奇的没有回答天岐这个问题,而是说道:“他年少时,也是鲜衣怒马,何等风光,文武双全,状元之才。”
“那为何?”天岐看向面前这个浑身散发着恶臭,骨瘦如柴,披头散发的老人,如果不是还喘着气,任谁都以为他是个死人。
李伯仲看了看窗外道,“时辰到了。”
只见那老者双手颤抖着却已经抬不起来了,手拼命的向前,却仅仅挪动了一寸不到。
李伯仲蹲下用手打开了老者面前的箱子,天岐见箱中大红的凤冠霞帔如新做出来一般,保存的极其完好,不曾染上半点灰尘。
李伯仲道“:天岐,辗转反侧,彻夜难眠,若是让你写下一个字,你会写什么?”
天岐想了想,“相思的思。”
顿了一下,天岐又说道:“是若,若无初见,便无相思”。
“不对。”天岐向前一步,看着李伯仲说道:“是情”。
天岐欲写“情”字,手落,仅仅一个偏旁便是寸步难行,即便大汗淋漓,手指也不能再挪动半分。仅仅落下一点,一竖。
似乎是在李伯仲意料之中,李伯仲缓缓说道:“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位老人,五十年,五十年里为了留住一名女子的气味和一切,他从不动这房间内的一物,也在那一天,便不曾更衣,也不曾沐浴,如此,一晃五十年”。
“老人一直等,一直等,老人有一条狗,老人茶饭不思,狗便不思饮食,终日萎靡消瘦,人们都认为是老人疯了,也不给狗喂食了。直到有一天,天上掉下一只受了伤的鸟,鸟扑腾扑腾,还是掉到了饿的双眼冒着绿光的狗面前,这狗一口咬了下去,人们以为狗将鸟吃了,可狗的嘴中只有鸟毛,没有鸟血,狗将鸟叼到了一颗杏树之下,卧在它的旁边,一日一日,鸟的伤好了,也能飞了,当它衔回来虫子时,狗一动不动,身体已经僵直。就那样卧在那杏树下。”
“何为情!”李伯仲大喝。
“亲,义,愫。”是为“父母之情,兄弟之情,男女之情。狗有情,胜过人”。
那老者身体一震,原地抽气,胸膛起伏已经不是特别明显。
天岐这才看清了老者,浑身散发着恶臭,皮肤覆盖一层一层的污垢,衣服上尽落灰尘,可,唯有双目之下,两趟干净,可见皮肤枯黄,可见皱纹遍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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