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云衫在开枪之后,就立刻行动,迅速向着对方靠近,她对自己的枪法有信心。
而在她迈步的时候,对方狙击手已经倒下,气绝身亡!
狙击手和对方的大部队距离不会太远,尤其是这里除了树没有其他的东西,枪声和沉闷的倒地声一定会引起对方注意力。
安云衫必须要快!
在狙击手倒地几秒钟的时间,安云衫已经抄起地上的巴雷特,迅速找到遮蔽物。
那个狙击手身上没有血,只有太阳穴的位置有散开的彩漆!
这个位置,是比眼睛还要脆弱的位置!
同样的力道,打在眼睛上顶多会瞎,未必会死。
但是打在这个位置上,是会要人命的!
弹弓都可以致人死地,更何况是彩弹枪,只是安云衫一开始并不想杀人。
打断这些人的鼻梁骨,削弱他们的实力,拖慢他们的速度,等待救援的到来,这是安云衫一开始所想的。
这些人,错在不该重伤廉有财。
那是她在这里唯一的一个朋友。
尽管一开始靠近目的不太单纯,但是后来,廉有财是真的在帮她,这一点她感受得到。
在这样完全陌生的地方,自身又带着种种麻烦,哪怕一点点的温暖都会深入人心,让人牢记于心。
安云衫看也没看已经死掉的狙击手,杀人于她而言没有任何心理负担,更何况她杀的是该杀之人!
拿起手中的巴雷特,这是她第一次拿起真枪,对于这里的武器装备,她都是在书本和电子设备当中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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