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氏听到叶博文的话,也明白了小叔子的意思。一定要娶她。
“羽偌,你既然住在这,我们会保护你的,你就放心住吧。”刘氏也安慰道。
秦羽偌回过神来,将手抽了出来。叶博文才反应过来,自己居然一时激动握住了秦羽偌的手,叶博文的耳朵尖有点变红。秦羽偌看着叶博文,对他感激一笑。
“叶大哥,谢谢你。叶大哥。你救了我,羽偌无以为报。我有一偏方,可以治好叶大哥脸上的伤疤,以此来报答叶大哥的救命之恩。”
叶博文还没有回答,刘氏就很惊讶的问秦羽偌:“羽偌,你真的能治好博文的脸。”
秦羽偌点点头,“以前我身边有一个老仆,老仆的女儿的脸上被弄了一个很大的伤口,老仆就是用这个偏方治好了她女儿的脸。”
“我不用你治好我的脸,你要报答救命之恩,就嫁给我。”叶博文定定的看着她。刘氏看着叶博文,叹了一口气,走出了房间。
“叶大哥……”
“你现在不用回答,好好考虑,考虑好了在回答我。”说完,叶博文也走出了房间。
秦羽偌长叹了一口气,抬手摸上脸上的伤疤。难道自己毁容了魅力也那么大,宁愿继续毁容也要娶她。其实秦羽偌不知道的是,在知道她也毁了容时,叶博文就决定眼娶她了。也许是因为自己的经历,让叶博文对她产生了同情。也许是因为自己也想找个人能陪伴自己,而这时来了一个同样毁了容的秦羽偌。就让他产生了非她不娶的想法。还有另外一个原因,在叶博文记忆里,秦羽偌是除了亲人以外,第一个看到他的脸而没有露出恐惧和嫌弃神情的陌生人。在刘氏说出让他娶秦羽偌时,叶博文虽然说要秦羽偌同意?但在他的潜意识里,他已经将秦羽偌看做自己的人了。当一个人已经习惯别人对自己的厌弃与恐惧时,有一个人将他当做正常人看待,这其中产生的震撼感,只有当事人自己知道和了解。
其实,秦羽偌没有对叶博文产生异样的看法,完全是因为她之前就看到过叶博文的容貌了。秦羽偌以前好歹是人主,如果只是这样的容貌就能吓到她两次,那她这个人主就当得太窝囊了。所以说,这只是一个完美的误会。
当秦羽偌躺在床上思考自己的魅力怎么这么大时,房门又被打开了。张氏走了进来,“秦姑娘,你的衣服,还有这些银子是卖野猪的钱,一共7两。”
秦羽偌坐起身,“谢谢嫂子了,这些银子你们就收着吧,我养病的时间里多亏了你们的照顾,这些银子我不能要。”
“秦姑娘,嫂子想跟你说一些真心话。博文虽然容貌是丑了点,但他的心好呀。而且博文的能力在整个上水村都是出众的。女人找男人,不是看他的容貌,而是看他能不能让女人过上好日子。嫂子希望你能好好考虑,对一个女人来说,男人的能力比脸更重要。”
看秦羽偌低着头,不说话。张氏放下衣服和钱,走了出去。在张氏出去后,秦羽偌看着衣服,这件衣服是一件法器,防御性很强,即使经过大爆炸,衣服也没有一丝裂痕。过了好久,秦羽偌才想通似的站起来,换上衣服走出房间。
农妇就农妇吧,反正是做农妇还是当地主,都在她的一念之间。而且还得到一个便宜相公。是她赚了。
秦羽偌站在院子中间,看叶家布局。叶家大门朝南来,东边有五间房间,西边除了有两间房,还有一间柴房和一间粮仓。厨房和西边的厢房连着。进入大门就可以看到一片菜地,在厨房旁边有一口水井,水井附近铺着一块青石板。在菜地的东北角落则搭着几个棚子,养着两头猪和七八只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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