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树是一名少年,今年只有十五岁,因为营养不良的缘故,他极为瘦小,远远看去就仿佛一个披着皮的骷髅架子。
这是贫民窟的现状,他们没有工作,赚不到钱,自然吃不到东西,于是一个个都饿得皮包骨头。
这大树还算好的,自从陈子昂到来,他凭借着自己的能力,带领着手下占领了一些要地,使得很多人都找到了工作,虽然都是卖力气的散工,但总比不赚钱饿肚子要好很多。
这大树声音细小,有点胆怯。
大树弱弱说道:“大哥,目前我们贫民区占据了整个岐火镇一大半的面积,听说超过了三分之二,我们贫民区位于在镇子的西南边,在富人区和平民区在对面,镇子中心在平民区和贫民窟交界的地方,我们平时找活都是去那里找,有些平民区的商人需要劳力便会找我们,这也是我们赚钱的渠道。”
“老大您来之前,我们都饥一餐饱一顿的,不过您来了之后,我们大家团结了起来,那些商人再也不敢克扣我们工资了,我们的生活都变更好了。”
……
陈子昂从大树的口中了解到了这个镇子的大致情况。
总体来说,镇子分为三个区域,分别是富人区、平民区、贫民窟。
平常贫民窟的穷人为平民区的商人打工,而平民区的商人则服务于富人区。
这就是一个三层的金字塔,穷人在底层,富人在顶层。
陈子昂没有身份,只能呆在贫民窟,因为这里难民多,而难民身份杂乱,很多都没有身份证明。
况且官府根本不会管贫民窟的穷人,对他们来说,贫民窟的穷人都是可有可无的,他们一生也许都来不了几次贫民窟。
因此,像他这种没有身份的人呆在贫民窟便是最好的选择了。
他考虑着要不要发展一份事业,他手里的钱也快花完了。
发明创造肯定不行,而且也没人买,如果可以贩卖粮食,那肯定能赚钱。
可惜他根本没有渠道。
收保护费?不行,穷人太穷了,根本收不到。
做打手?
不行,手下个个营养不良,战斗力低下,弄不好死了怎么办?
虽然这个世界死一两个人没人在乎,但是既然自己都成了老大,就要为他们负责。
那还能干什么呢?
上次,来这个世界的时候,他当掉了身上的手表,那是一块祖传的劳力士手表,传到他手上都有十年了。
当时当了两块金币。
不过,因为发明创造全打水漂了。
打猎?
陈子昂想到这里,脑海里就浮现出周边的地形。
岐火镇位于一座山麓间,一面靠山,三面都是平原。
南边是一片连绵的山脉,山脉分布稀疏,最高峰也不过千米左右,其间分布着无数的山村,这些山村都是以打猎为生的。
他从书中了解到,山脉中有珍兽,据说有奇特的效果。
这种肉珍稀,往往能卖出好价钱。
他想到这里,决定过几天就去山里一趟,看看能不能遇见珍兽,即使遇不见打几只野兽也不错。
兽肉兽皮都能卖钱。
想到就做,他立刻开始准备起来。
首先,准备一件备用的衣服,以防身上这件在战斗中被破坏。
其次,准备一些干粮,路上充饥。
这两样东西准备好之后,他打算三天后就出发。
他看过周边的地图,决定了一块非常安全的山头。
这座山叫雉山,也就是野鸡山,因为盛产野鸡而被命名。
他选择这座山,就是为了打野鸡的,毕竟野鸡没啥危险,不仅如此,他还打算带着几个小弟一块去。
收拾妥当,他将三彪子、王执猥琐中年男人、大树三个人叫来。
然后吩咐他们三天后外出打猎。
三人闻言,毫不犹豫,一口答应。
“好了,你们都下去吧,记得准备点吃的,我们三天后早上点出发。”
“是,老大!”
……
三天后清晨。
陈子昂背着包,带着三个人一块往雉山进发。
雉山位于岐火镇以南,高不足五百米,宽却超过了千米。
一行人穿过山间小道,在正午时分终于来到了雉山。
抬头望去,雉山上草木低矮,整个就好像一个超大的坟头。
摇了摇头,陈子昂说道:“走,上山!”
一路上,陈子昂也了解了三人的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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