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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佟雷和夏雨

夏雨认为自己也有责任,跟我们一同去的校医室。

路上,她突然说:“刚出医院又进医务室,你可真惨!”

我望向徐昊:“你告诉她的?”

徐昊的样子相当无辜。

“难道不是显而易见?”夏雨夺过话语权,“医生在给患者输液治疗之前,为了避免反复静脉穿刺的痛苦,都会事先吩咐护士去给患者打好留置针。我发现你左手背上有一片红红的印记,其内隐约可见针孔,这种情况大多就是由留置针导致的。这个留置针造成的印记现在仍清晰可见,说明你刚出院不久。再看你神情晦暗,走起路来晃晃悠悠,倘若你认为自己没病,我还真要劝你赶紧去医院瞧瞧。”

“你还别说,他就是这么个人,”徐昊如遇知音,“之前他生病发热,还是我先察觉到的异样,你说他有多……”

“多大大咧咧是吧?”夏雨替徐昊说完,“从外部粗看来,他把自己打理的还算井井有条,可脚下那双黑黢黢又脏兮兮的白色运动鞋出卖了他的懒散本性,如果真爱干净并且足够细心,根本不会容忍这种情况出现。当然,他不属于个例,而是你们这些大男孩儿的通病。”

听近在咫尺的两个人对自己评头论足,并不是一件特别令人愉悦的事,我打断他俩:“完事了吧?”

“嗯……”夏雨似乎还有话要说,“你应该不是本地的,虽然口音已被同化,但平翘舌的发音很准确,与在这里土生土长的人有天壤之别。”

她这一席话触碰到了我内心里关于故乡的痛点,都说思乡是每个中年男人必经的心路历程,可我才十七岁啊。

我的家乡位于祖国地图的鸡冠之上。

曾经听闻,三亚海边上有两块大石头,一个上面刻着‘天涯’,另一个则刻着‘海角’。我暗自寻思实属大言不惭,如果那里是天涯海角,老子小时候就住在世界尽头!

打我记事起,爸妈就酷爱饮酒,不仅是个人爱好,也是交际工具。我的整个童年也因此被划分为爸妈醉酒前和爸妈醉酒后。醉酒前,我的生活与其他小朋友别无二致。醉酒后,它随即变成一部名为‘想要活下去,就要靠自己’的血泪史。

爸妈对饭局文化近似迷信,我家也的确在饭桌上的推杯换盏中飞黄腾达过,只是好景不长,酒桌上虚假的友谊跟他们杯中的高度白酒很相似,上头快,第二天醒的也快。正所谓飞得越高摔得越痛,我总在思考,当时爸妈是有多走投无路,最后才落得个背井离乡,来到现在这个中原城市。

No.5

是不是所有跟医生沾亲带故的职业都长着一张苦瓜脸?

如果不是,那我们眼前的这名校医该如何解释?

她不施粉黛,年纪大约在四十岁左右,戴着一副金色边框眼镜,半长的头发扎在脑后,行事作风干练,只是从我们进屋开始,就未曾见她笑过,搞得好像我欠她钱似的。

我决定就诊之前先跟她道个歉:“实在不好意思,千不该万不该,被人拿平底锅给揍了,您说跟谁说理去,您多多见谅,劳请抽空帮我看看?”

她意味深长的望着徐昊和夏雨:“你们朋友?怕不是被揍傻了,太严重的不归我管,最好直接去医院。”

夏雨连连摇头,笑道:“跟我关系不大,您随便处置。”

还是徐昊够义气,赶忙打圆场:“他除去长了一张时常漏风的嘴,其余还算好。”

患者嫌医生不够热情,医生嫌患者没事多作怪,两者都心不甘情不愿的,医患关系能不紧张么。

她刚将我的伤口处理妥当,医务室大门突然被鲁莽的撞开,那个毛发特浓密的家伙现身门口,手里竟还拿着凶器平底锅。

徐昊向他挥手示意:“飞哥,你怎么来了?”

他摆动着手里的平底锅:“我来慰问一下自己犯下的罪。”

从见他进门开始,我的头皮就诉苦似的隐隐作痛,自己现在的狼狈模样全是拜他所赐,真想夺过平底锅给他来几下。

后来发现这个人还挺有趣,他叫周延飞,大家都唤他飞哥,对于这个称呼,他倒也不谦虚,答应的心安理得。飞哥是一个特耿直的人,有时候耿直到让你无可奈何,只能用可爱又可恨来形容。

我们几个毕竟属于同龄人,共同话题数不胜数,飞哥还很会带动气氛,于是光速打成一片,大家伙儿聊的正火热,医务室的大门再次被推开,两个女生互相搀扶着走进门来,这次轮到夏雨迎了过去:“珊珊,你怎么也来了?”

夏雨口中的珊珊姑娘,不正是小胡子跟踪的第一个目标吗?后来我才知道她原名张珊珊,她正搂着一个梳着马尾辫的女孩子,身高上两人相差无几,比典型的亚洲女子平均身高要略高几公分。夏雨显然跟她们俩不在一个海拔平面上。那么问题来了,是不是空气清新些,人也会长的漂亮一点?我并不是有意贬低谁,都说比较完美的情侣身高比例,是女生不用抬头便可很自然的搭在男生肩膀上。按照这个理论,她跟我这个五尺两寸男儿还挺搭呢。

珊珊说:“军训太累,外面太热,武俊婷她中暑了!”

校医懒得看,走的时候冷冷道:“两天来了三次,空调比我有疗效。”

刚才还哼哼唧唧,瞧见校医夺门而出,趴在珊珊身上的那个名叫武俊婷的女生,立马变得神气活现:“嘿嘿,空调是个好东西!”

原来是诈伤!

珊珊定下神来才发现我,惊道:“你们怎会和这个色狼为伍?”

费了半天口舌,他们才让珊珊明白我是无辜的,没等到珊珊说话,武俊婷抢先开腔,她想分个敌友:“我们都是七班的,你是几班?”

我向她解释:“我八成被学校归类为延迟报到,恐怕还没分呢。”

她继续问:“你中考几分?”

我相当自豪:“不多不少恰恰正好,哥们我压线!”

“哦,同班同学你好,”武俊婷胸有成竹,“据我开学以来的打探,分班仅凭成绩,一到三班为重点班,其余依次往下排,像你这种垫底货,七班基本板上钉钉。”

No.6

接下来的几天,我跟着五班的方阵训练,就算情况特殊,教官也没对我法外开恩。

除外对学生身体的摧残,我始终也想不明白开学前军训的意义何在。是故意给刚入学的愣头青来个下马威吗?威胁我们老实点,否则天天训。

烈日当头,晒的人想哭都哭不出来,因为泪水早就转化成汗水流干了,当真是应了欲哭无泪这句话。有时候熬不住,心里特想耍个赖,躺地上佯装歇菜吓吓眼前这些兵哥哥,可惜哥们我坚强勇敢,干不出这档子昧良心的事儿。

要说对谁有印象,还真得想半天。大家伙儿穿着同样的军训服装,拥有同样晒得黝黑的肤色,就像同一个流水线上的产品,分的清才怪。这个班里只有一个高高大大的男生甚是出挑,可殊不知我乃直男癌晚期,能注意到他,还是托夏雨的福。说起这件事儿,自己也觉得颇为神奇。有那么几次,我的视线紧盯夏雨不放,此时的夏雨仿佛一面镜子,将我的视线折射,我沿着折射线一路望过去,在终点和那个男生狭路相逢。

按理说,如果视线能聚焦的话,夏雨早被训练场上的男生给烤熟了,可我为什么会在众多视线中,独独与他不期而遇,总不该是个爱情故事吧?

咦……想想就感觉好恶心。

特别要感谢一个走路顺拐的胖子,皮肤白白嫩嫩,两个腮帮子鼓鼓的,带着一副无框眼镜,把整个脑袋衬托的好似一个排球,他顺拐的样子就像一个半成品的机器人,而且还是残次品的那种,也算是给无聊的军训带来些许欢乐。

这样捱了几日,七天的军训终于结束。离别的场面蔚为壮观,许多同学跟教官抱在一起哭的稀里哗啦,追着军车跑啊跑。我很不理解,前几天还被这些兵哥哥训的生不如死,吼的胆战心惊,他们祖宗十八代估计都被问候了个遍。等到结束,画风怎么就变得你侬我侬依依不舍,难不成这正是所谓的斯德哥尔摩综合征?

我正思考的入神,学校广播忽然响了起来:“请佟雷同学到政教处来一下,请佟雷同学到政教处来一下……”

我心里没底,多年的斗争经验告诉我,平白无故被点名总归没啥好事儿。可人家指名道姓的叫我,装作没听见岂不是很不给面子?回头又想,妈的,是政教处在叫我,不去的话我作死啊!

晚上回家的路上,徐昊在我身边蚂蚱似的蹦来蹦去,不停地问我政教处让我过去干嘛。

我不胜其烦,低声说道:“我似乎看见了传说中的大皮鞋!”。

一个绰号是大皮鞋的政教处主任。

他名声在外,我初中的时候就有所耳闻。咱们就事论事,绰号还是蛮喜感的,只是听了他过往的所作所为就再也笑不出来,比如抓着不听话学生的头发从三楼拽到一楼,再比如让两个打架的学生互相扇了整节课的嘴巴子……

我人到政教处后,没敢贸然进去,而是选择在门口向里面小心窥探,看见一个瘦高的中年人正站在办公室中央,他五十岁上下的年纪,皮肤黝黑,身材略胖,上身是起了褶的灰色西装,下身是一条深蓝色的牛仔裤,脸上面无表情,两条深深的法令纹让人印象深刻,嘴里叼着半支香烟,双手背在身后,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哪个部门的领导呢。

对哦,在我们学校,他的确是领导。

进门后还没来得及自我介绍,就听见他用略深沉的嗓音问我:“佟雷?”

我当时愣了愣,轻轻的应了一声。他随即指着办公桌上的一张纸说道:“拿走,七班!”

我小碎步跑到他跟前,拿上那张纸掉头就走,原来是新生报到登记表,走之前还不望回头瞟了一眼,果然是双黑皮鞋!

No.7

市一中非寄宿制,但仍要上早晚自习,可贵之处在于还能享受双休,在这个唯成绩至上的年代,办学理念堪称先进。

晚上一到家,爸妈不出意外地已经在饭桌上畅饮,此等景象对于我来说司空见惯,不由感慨人类果然一种善于学习的动物,趋利避害是本能。自从来到这个中原城市,以前家里高朋满座的景象再也不见,唯剩他二人对饮。

看见我到家,他们俩赶紧招呼我过去吃饭。我把书包随意的甩到沙发上,还没坐定,老妈上来抓着我的手端详半天,老爸也怔怔的望着我,我们三个人犹如冰冻一般。

良久,老妈嘴里终于嘣出一句话:“鑫鑫,你黑了。”

鑫鑫是我的小名,两个字总共六个金,对我的期盼不言自明。

我一口老血差点喷在她脸上,那感觉仿佛是昨天听的一个笑话,今天才笑出声来。

我叹了口气:“军训多少天了,你才来这么一句,反射弧长的令人钦佩。”

老妈听我如是说也忍俊不禁,遂转移话题,又问了大堆无关痛痒的事情,诸如上学新环境适不适应?新同学好不好相处?座位靠前还是靠后?有没有人为难你?

场景转换的太快,这串连珠炮似的问题把我搞得有点儿蒙圈,我拿起筷子敲桌子:“老妈,我这是去上学又不是上战场,哪里有这么多问题?甭瞎操心。”

老话说慈母严父,我家却是慈父严母。老妈就是那个站在我家食物链顶端的女人,倘若放到以前,她说话的时候,我和我爸放屁都得掂量掂量,声音不能太大,味道不能太臭。奈何时过境迁,或许因为年纪渐长,或许因为全家迁徙后老爸成为家里赚钱的主力,正所谓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老妈的脾气渐收,我和老爸的日子这才渐渐好过起来。

老妈吃了我的闭门羹,刚想发作,老爸赶紧拿起酒杯拦了下来,在旁边打圆场道:“有啥好问的,吃饭吃饭。”

说罢赔笑着举杯小酌了一口。

一个更年期的老婆和一个青春期的儿子,每天把他架在火上烤,想到此处,我竟然觉得有点儿好笑。

老爸他性格随和,原来在林业局工会担任副主席,还是文工团的团长,说拉弹唱样样精通,当时我爸弹琴我妈伴舞,外人看得好生羡慕。而现在为了维持全家生计,支了个摊位卖起自行车,风吹日晒不说,那双本该弹琴的手满是老茧,我看着甚是感心酸,然而老爸却连半句怨言也没有,用一句话形容就是,C'est La vie。

这就是生活。

世界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那就是看清了生活真相以后依然热爱生活。

C'est La v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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