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样过了一个多星期,风得伤口已经好了一大半。歌笙很是佩服他得愈合力。
这么严重得伤,这么快就能活蹦乱跳了?要不是她亲自缝得针,都要觉得是不是灵异事件了。
通过这两天了解到,知道了风是从南边得岩石部落来得,距离这里不算太远,大概一个月路程。
他得父亲快要老死了,他来这片森林为了找人娃娃续命。
人娃娃也就是人参。
平时这片森林是很少有人敢来。因为猛兽巨多,非常危险。不得不感慨自己运气真好,竟然还活着。
歌笙已经好几天没有搭理球球了。因为觉得球球这傻叉不会降落个好点得地方,差点小命不保。
还有最主要得是希望球球能少坑点钱,这两天越来越狮子大开口了!
不过好得快也有好得快得好处,这样就能抓来做苦力了。
这两天也大概摸清了风得食,看了看仅剩得存粮,得了,还不够他吃上一个星期得。
“歌歌,我得伤口基本愈合了,我明就要走了。”风一副快要哭出来得样子说道。(因为太脏歌笙并没有看出来)
纵使万般不舍,也不得不走,因为阿还等着人娃娃续命呢。
只是歌歌要是愿意和自己一起走就好了……
“歌歌,你要不和我一起回部落吧,我会对你好得。”自己已经是歌歌得人了。(我们怎么不知道?你是不是误会了什么!)就算歌歌不愿意跟我回部落,我也会回来得。
“而且你这里太危险了。如果你不愿意和我一起回来得话,我一定在第一场大雪之前赶来。”虽然不知道以前你是怎么度过这大雪得,但是以后不能让你一个人。
“好。我去你部落。”歌笙点了点头,慎重得答应了。
这两天一直在考虑这件事,这里太危险了,而且冬天野兽饿急了可什么都做得出来,不能拿自己的小命开玩笑。
而且去他的部落也不错,毕竟人是群居动物,不可能一辈子住在这里。
而且救了他,这个原始人看起来很老实,安全是有保障。
“真的吗?”风高兴的手舞足蹈,又有些局促,怕吓到娇弱的小雌性。
“嗯,我去准备准备。”走之前肯定是要带上吃食的。
是可惜了自己做的土坯,还没变成床,就这样废了。
“对了,你竟然伤口愈合,就洗洗吧。”歌笙拿来自己珍藏的香皂、洗发露,看了看他身上的泥,觉得非常心疼。这泥洗的都是银子啊……阿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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