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此开始了他蛋疼的人生……
狄云一直怀疑,丁典有受虐倾向,每天除了悲痛欲绝还是悲痛欲绝!
那种感觉就有点像李寻欢的味道,反正不虐就是不爽,不虐他就是不痛快!
自以为英雄美人,十分感人,完成了一段超越生死的爱情。
最后丁典死了,在春水碧波般,淡绿菊花的美好回忆和幻象中无悔的死去。
他活过,轰轰烈烈的爱过,得到了凡人所不能奢望的钻石般光芒四射的伟大真情……
他与凌霜华这段纯洁真挚,超越生死的爱情,感天动地。
然而狄云怎么看,都感觉很扯淡,没有半分感动。
无疑,凌霜华至死都深爱着丁典。
问题在于丁典爱的太过于卑微,居然把凌霜华当做女神一样对待。
对方的一言一行,任何要求,无论对错。
丁典从不会拒绝,从不会站在其它的立场考虑问题,如同舔狗一般。
凌退思明明是一个衣冠禽兽,坏事做绝的恶人。他却不论是非,每当凌退思遭人刺杀,都会及时出现。
只因凌退思是凌霜华的父亲,所以即便再丧尽天良,他每次也要将人救下,以免心爱的人伤心。
丁典完全不在乎凌退思曾经设计毒倒将他擒获,严刑拷打,逼问宝藏的下落。
更加不会在乎对方为宝藏,伤害了多少条无辜的人命?
凌退思是个什么货色,原为两湖龙沙帮帮主,龙沙帮被血刀老祖所灭后,他几经辗转,成为荆州知府,为人残忍无情,不惜活埋自己的亲生女儿……
因为一个女人,丁典为人处事毫无原则,自私自利。
屁股歪到天去。
所以狄云才觉得他的爱很卑微的,双方的地位完全不对等。
女神!
丁典把凌霜华当做女神,凡人与神谈恋爱,怎能不卑微?
又怎能不跪舔?
他自然对凌霜华百依百顺,毫无原则,成为真正的一代舔狗,还可笑的自以为这就是爱的奉献……
“你是谁?”
突然,一道沉闷的声音打断了狄云的思绪,这声音正是来自于丁典。
“我叫狄云。”
说着,狄云淡淡扫了丁典一眼,一飞腿踹开牢门。
要对付丁典其实很容易,凌霜华便是对方的一道致命软肋。
想到此,他不禁面带微笑,前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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