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将衣服拿近眼前,用手指揉搓了两下,那个手印就慢慢的变浅了。等过了两三分钟的样子,在浴霸灯的垂直照射下,衣服完全的干透,那个手印也就彻底消失不见了。
那手印的大小看起来应该是成年人的,当时就拍在我的背上。我仔细的回忆了一下这两天来接触过的人,可是几乎是连握手都没有过,更不用说是在我后背上拍一下了,更何况,这个手印还会留下痕迹,那只有两种情况:要么这个人相当用力,都让衣服纤维有点形变了。这根本不可能,那样子的一巴掌,估计我都要吐血了。
要么,那个手上有油脂。
手上沾了油,拍下来肯定就会有一些油脂浮在衣服表面上,这样的话,等衣服洗过一遍,还未完全干的情况下,水无法完全溶解油脂,就会有掌印浮现了。
——这一瞬间,我觉得我福尔摩斯附身了。
——不对,我是爱国的好青年,附我身的一定是狄仁杰。
油脂的话,这两天也没有机会沾到的,到底什么地方会有油脂呢?我绞尽脑汁,也想不起来这两天接触的人,会有这样的特点。就在此时,脑袋里一下子冒出来个地方——厨房?
今天出去吃完东西回来的时候,一进家门,看到冰箱打开着,我走到厨房门口,而那个时候,有张脸,贴在毛玻璃上,与我对峙,等它消失我进去,面对着冰箱的时候,却什么都没有看到,但是,当时,我并没有回头。
——难道,那个时候,那张脸,在我的身后?而且,它还轻轻的拍了我一巴掌?!
一丝凉意一下子像针尖一样扎进我的后背,我赶紧告诫自己,不要想不要想,既然没看到,那就是最好的结果。
但是脑袋却不听使唤,又往下继续想了——那个抓痕?难道也是那个巴掌留下的?
不对啊,那整个巴掌,不可能留下只是一道抓痕。
不会吧,那个毛玻璃后面的人,难道是从我昨天第一次进到这屋子的时候就开始跟着我么?在我睡觉的时候,或者是在我,洗澡的时候,它轻轻的挠了一下?
那现在?
我本能的猛回头看一下,身后洗手台上的镜子里面,一脸惶恐的我,啥都没看到。
算了算了,不要自己吓自己了,如果真的跟在后面,总有一天,它会等着我转头,看到它的。
我赶忙继续手底下的活儿,将裤子一并抽了出来,盖上机盖,拔掉了电源——这是我的习惯,毕竟节约资源也算是积阴德的一种。
这个屋子号称有一百多平,但是我总感觉缺很多,即便是要除去楼道的公摊面积,也不至于视觉效果上少那么多,但现在的生意嘛,都是奸商竭尽全力忽悠人——门前有条臭水沟,那叫做河景公寓;院子里挖一个小水坑,再摆几块石头,就叫做依山傍水,风水宝地;楼道多放两个日光灯管,就叫做采光绝佳,透亮无比。那么现在这个房子,能有个一百二十平就已经算是良心销售了。
刚才接二连三的一幕幕,都被老妈一个电话给稳定下来了,我开了一瓶可乐,咕嘟咕嘟两口,然后拿着衣服到了昨晚睡觉的那间卧室。
说这么多,只不过是想告诉现在看故事的你,这个房子虽然大,但是,它没有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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