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天气放晴,李芒沐浴在暖暖的阳光下,贪婪的呼吸着清新的空气,这么长时间的长途跋涉,两人早就衣衫褴褛,面黄肌瘦。
在荒山野岭孤零零的矗立着一家酒馆,李芒口水直流,这些天废寝忘食的赶路,身体面对这种诱惑,无法抵抗。
何远天看上去仍旧精神抖擞,但毕竟年事已高,一直都是靠着精纯的内力苦苦支撑,此时看到酒馆也是口水生津。
但多年在江湖上摸爬滚打的经验告诉他,此地不宜久留。事出反常必有妖,越是看上去光鲜亮丽的东西越是危险无比。
可李芒已经对着酒馆望眼欲穿,一丝丝若有如无的香气让他抵抗力直线下降。脚步轻浮,眼神飘忽,一个踉跄差点摔倒在地。
何远天看着失态不已的李芒,终于决定暂时歇歇脚,欲要工其事,必先利其器。也许劳逸结合,才能更快的到达武当。
前面不远处就有天杀组织的分部,到时候让他们通风报信,让武当子弟倾山出动下山来接,也许到时候事半功倍,会更加的安全。
所以何远天走在李芒的前面率先进入酒馆,李芒心花怒放,欣喜若狂。紧随其后,进入到酒馆里面。
酒馆里面冷冷清清,老板是一个笑容可掬的胖子,肥头大耳,膀大腰圆,洗的发白的衣服也算得体,一手抹布,一手大勺。
在酒馆屋檐下有一串鲜红的纸花,在寒风中上下翻飞。纸花已经破旧,但从造型上来看,也是心灵手巧的女子所为。
老板正在擦拭一张桌子,一丝不苟,全神贯注。酒馆里面井井有条,干净整洁,虽然面积不大但给人一种温馨的感觉。
老板感觉到身后有人,立马喜笑颜开的过来招呼。说道:“两位客官,风尘仆仆的赶路辛苦了,快到里面坐一下,小店虽小,但饭菜可口,定不会让客官失望的。”
何远天说到:“这里地处偏僻,人烟稀少,老板在这里开店,怕是入不敷出吧,如果你手艺尚可,随便在哪里,也比在这里活的有滋有味吧。“
老板说道:“受故人所托,在这里等待,日子一长,稍显枯燥,总得自己给自己找点事干,平生只对做菜感兴趣,所以自娱自乐,当然也给路过的旅人提供方便,了却残生罢了。”
何远天哈哈大笑,说到:“昔日叱咤风云的小诸葛上官风,不重操旧业,招摇撞骗,开始发光发热,与人方便了,不拿竹签,该拿大勺,真是不可思议。”
上官风说到:“我现在闲云野鹤,轻松自在。只是一个经营酒馆的小老板,过去的就让他过去吧,我现在笑看花开花落,采菊东篱,悠然恬淡,到也快活不是神仙,胜是神仙。”
何远天说到:“好,既然如此,那就请老板使尽浑身解数,上几盘招牌菜,你放心,银钱不会少你的,我也想看看拿竹签的手改拿大勺,会不会一样的出类拔萃。”
老板微微一笑,前去准备。李芒看着窗外轻轻摇摆的纸花,老板绝对不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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