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只手放在脑袋下,充当枕头的角色,他凝眉苦思一会,忽然坐起来,从绣袋中取出青翠笛子,刚放在嘴边,又轻轻的放下。
笛子是诸葛玥所赠,睹物便是思人,只是在这种境地下,想起月牙,李欢不由得摇摇头,自己是否有些脆弱了。
他将笛子放回绣袋,从桌子上拿起一团布条,又将佩剑拿过来,横放在膝头。
凝视佩剑良久,他长出一口气,仔细的将那团布条理顺,认真的缠裹着长剑。
铁桦木剑,师父盖云所赠,此剑的质地虽然坚硬,但是不够锋锐,杀伤力不足。
盖云在四十岁时,放下一切利刃,改用此木剑,便是取一个仁字。
这把剑伴随李欢,从碧游山庄到风云京都,再到破败的燕州,已经使用的颇为顺手。
但是他决定,将此剑珍藏好,以后不会再使用,在战场上厮杀,用它终究是太吃亏。
蒲远蒲大头慷慨解囊,将其最为珍贵的长剑,赠予给李欢,剑刃长三尺三寸,净重九斤九两。
剑本名为思归,李欢觉得不好听,饱含幽怨之气,便将其改名为燕返。
月光非常公平,不管是精锐神臂弓手,还是衣衫褴褛流民,它都一视同仁的普照。
流民约有五千人,分成大大的团体,人数最多的来自青灵镇,加上半大子,共有八百号人。
青灵镇的人数,之所以有这么多,全源于其大乡绅,这位负责青灵镇事务的领头人,有十个弟兄,在当地也是一霸,他们这些富贵人家,不像世家大族,都有私兵土堡,可以挡住胡寇的侵扰,只能弃财保命。
要最恨胡寇的人,是他们也不为过,背井离乡丢掉的不止是土地,还有好几代累积的财富。
被胡寇一番祸祸,他们的家财化为云烟,在这方面跟流民无二,但在某方面他们还不如流民,比如对饥饿的忍耐度,以及对施粥饶感恩。
“大兄,我已探听清楚,这些看似官兵的人,其实不过是一群反贼。
马车上的粮食,是他们从晋阳刘家抢来的,为首的人,叫劳什子李欢,据是飞将之子。”
被称为大兄的人,名叫卜恩福,捋着发黄的胡须,两眼咕噜噜打转道:“刘家那可是大户,这伙权子还真大,敢对刘氏动手,要是飞将之子,那也就顺理成章,国贼之子嘛,自然也是贼。”
话这人是卜家老三,名唤卜恩寿,性格最为急躁。
“大兄,反正这些家伙,也不是什么好东西,我们把粮食抢过来,再对刘家卖个好,有刘家相助,必能东山再起。”
“抢,拿什么抢,你没见那些背弓汉子,两只眼睛死死的盯着我们呢。”
“我仔细的点数过,这些弓手的人数,只有七八百人,还有一百多人带伤。
我们能用的人,也有八九百人,再加上那些平民,杀掉这伙贼不成问题。”
自打跟李欢汇合,追风者便没有露头,如在人间蒸发,这些人不知底细,便以为追风者就是神臂营。
卜恩福耷拉着眼皮道:“怎么用?这些平民都是贱种,别人给他一碗粥,就当成恩人供奉。
哼,想利用他们对付贼寇,恐怕是不好办,我倒是想不通,这伙贼的人数不多,是怎么从刘家,抢来的粮食?”
卜恩寿笑道:“肯定是因为抢粮食,才死的只剩下这点人。”
“你的有道理,先试着摸清流民的底,煽动他们闹事。”
啪!
暗处乍起清脆的落地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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