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野没话了。
她做了巧克力水果蛋糕,味道很好的。
她托着下巴,就静静的看着孟子羡切蛋糕。
可能她在孟子羡的生活里很陌生,可她的世界里,孟子羡却是一个经常能听到的名字。
“妈的,水娆给犟驴亲手做的巧克力,被他扔垃圾桶了。”
“操,水娆给犟驴买的礼物,他都不收,谁给他的脸?”
类似这样的话,曾经洛孤城不知道在她面前过多少。
水娆在她心里,是不折不扣的女神。
漂亮,温柔,大方,成绩好,多才多艺,三观很正,人缘也好,简直和洛孤城是一个使一个恶魔的童话标配。
以洛孤城的人脉,还有水娆自身的魅力,她根本不愁遇到很好很好的男生。
那时就有很多品行兼优的富几代或高干子弟疯狂的追她。
可谁能想到,她一心喜欢孟子羡。
而读书时期的孟子羡是个不折不扣的理工男,虽然身高外貌颇具优势,可他太不修边幅,为了省事,头发就是现在北嫣的样子,每都埋头在科研上。
他不和女人开口讲一句话,也从不和学校的同学进行任何的娱乐项目。
刚上大学那会儿,孟子羡的才华还没开始发光,在她看来,这个男人,哪哪都配不上水娆。
直到在他22岁的时候,突然在学术界大放异彩,并在同一年以个人之力进军商界,整个人如金鹏展翅,光芒灼眼。
那时她才开始佩服水娆,眼光可真好。
只是,水娆喜欢他多年,却从没机会对他表示心意。
不是水娆害羞腼腆,是真的这个男人从不给任何女人接触自己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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