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晓云挂了电话便匆匆朝学校门口跑去。
当她从远处看到那个穿着火红运动风衣的少年时,心里说不出的喜悦。
白云龙确实算的上一等一的帅气。浓眉大眼,白皙的皮肤,高耸的鼻梁,看的何晓云脸一阵羞红。
“哥。”
晓云简短打了个招呼,便又低下头不做声了,她知道白云龙会来主要还是因为那晚打电话对白云龙哭诉的原因,所以这次见面气氛也没有那么轻松。
“走,带你出去转一圈!”
说完白云龙将头盔递到了何晓云手里,又和门卫打了个招呼,便带着何晓云一溜烟的消失在城市的街道里。
白云龙带何晓云来到他们原来的乐队排练的地方。
只是这次去人并不全,只有他和上次的白色T恤男孩。
“他们还是来不了了吗?”
白云龙对着另一个少年说。
“是啊!Ice过段时间要出国留学,现在在备战考试呢。而我们的老师最近新收了个学生,正好今天要去辅导。”
“那怎么办,还练吗?不练的话晚上与酒吧约好的演出怎么办?”
“假如这次不去,人家肯定会觉得我们不靠谱,以后都不再请咱们了。”
眼看着乐队濒临解散的边境,白云龙不禁苦恼的说。
这一年来白云龙一改过去谈恋爱、泡网吧的无聊时光,而把全部精力投入在了乐队上。
只是没多久乐队的人却因各奔前程就要面临解散,这让白云龙感觉好不容易做了件有意义的事却也变成别人眼里的不靠谱。
从武术学校毕业后的白云龙自从来到普通学校,便感觉自己一直处在一种浑浑噩噩找不到方向的状态。
比起过去在学校的每天练功打桩,白云龙觉得虽然苦了点,但心里最起码充实。
来到普通学校的他,因为文化课基础差,在学习上一度找不到存在感,于是便开始吊儿郎当在其他上面消磨时间。
而现在这支菜鸟级的乐队却成为了他的灵魂。
只是大家组建起来的初衷是不同的,所以也便注定了现在的支离破碎,各奔东西。
而检验一个乐队的好坏,自然是观众的赏识度,白云龙便费劲心思找各种演出机会给大家练习。
他也明白对于他们菜鸟级乐队,这样的机会也是少之又少的。
“哥,要不我试试!”
何晓云小声的说。
白云龙在何晓云的提醒下感觉也只能死马当活马医了。
“那,好吧,你先试唱下这首歌。”
说完,白云龙赶紧拿出话筒教何晓云唱起来。
何晓云稚嫩而清纯的嗓音对比Ice自有一种别致和不同,很有辨识度。
“还不错!”
听到白云龙的稍加赞扬,何晓云这才感觉有了点信心,毕竟自己那点音乐功底比起Ice还是差很多的。
“再大胆自然一点,应该会更好。你的高音不错。”
听完何晓云的演唱,白云龙感觉今晚让何晓云当主唱还是有戏的,便抓紧让她练习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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