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流风是萧萧门主的小郎君这回事,明汀兰是万万想不到的。她只知道自己虽然搬回了遮墨院,处境却还是艰难。正院那位心狠手辣,自己帮她做了那件事后虽然保得了一时的平安,终究不是长远之策。
流风就是她抓住的一根救命稻草。她虽然因为从小在夹缝中求存,心性早熟,终还是个小姑娘。她觉得只要流风对她迷恋至深,嫁入萧家必定是水到渠成之事。况且流风心思单纯,却擅长杀人,她哪天想起来报个仇什么的,流风就是现成的工具。
明汀兰觉得自己的想法真是棒极了!
明别枝知道这个小妹妹胆子大,不过也没想到她胆大成那样。反正她也不听,自己犯不上多费唇舌。因此三人不欢而散,明别枝仍回去吃宴席去了。
刚走到花厅门口,她便瞧见有个人面色发红,慌慌张张地蹭着门边往里走。
“任三姑娘,你喝酒了吗?”
任笙歌眉梢眼角春意醉人,明别枝觉得奇怪,虽然宴席上不禁酒,但像任笙歌这样未出阁的姑娘家,断断是不敢喝的。
“啊,只喝了一点点,刚才出去吹了会儿风,没想到就上头了。”
任笙歌的声音软绵绵的,她的腿脚似乎也有些软绵绵,倚着墙摇摇欲坠。明别枝看得好笑,便走过去扶了她一把:“任三姑娘这样地美人儿,就连我瞧着都心醉。”
任笙歌更是羞涩,酡红色从细嫩的耳根处蔓延,如滴入水中的胭脂般扩散。明别枝奇怪地“呀”一声,道:“这一块儿红得发紫,是在花园中被虫子咬了么?”
她这话一出就知道问得不妥,这痕迹太过可疑,怎么看都像是闺房中那点事留下的证据。再看任笙歌的神色,心里更是跟明镜儿似的。
于是明别枝自己的脸色都红了起来。
“是,是虫子,春天本来就虫子多。”
任笙歌嗓音黯哑,不自在地摩挲了一下脖子。
“叮当”一声脆响,明别枝定睛一瞧,她的腕上用一根细金链系着对儿碧色横流的翡翠铃铛,小巧玲珑,剔透晶莹。两只铃铛互相碰撞,发出清脆悦耳的声响,宛若果真垂了铃铛一般。
“三姑娘这件首饰别致。”明别枝见她尴尬,便岔开话题,“任夫人也真舍得,拿这样水头的翡翠给女儿做小玩意儿。”
任笙歌的脸色却愈发红艳欲滴,好像明别枝说到了她心中极为不可告人之处似的。
但明别枝并未在意,她并不是有多喜爱这件首饰,她只是找个话题而已。
“我还是再出去坐坐吧?”任笙歌垂首道,“我醉成这样,让母亲看见了多半会嫌我贪杯。”
这点明别枝倒是理解。任笙歌是庶出,却又生得美貌,早听说任夫人不怎么待见她。
“那我陪你出去逛逛,反正也是闲着。”
此时的夕阳已经燃尽了最后的辉煌,天色幽暗了起来。长公主院内的花圃中幽香四溢,不知道是什么名花倾国,比飘香的美酒更为令人迷醉。
任笙歌与明别枝挽着手,皓月一般的手腕上翠色流淌,叮当声不绝于耳。两人沿着花径边说边走,不觉走到了花园的深处。
与花径隔着一架木香的水池边,明晨曦面色发白,贝齿紧咬着下唇,目送二人远去。
“二姐姐,你这是怎么了?”
明晨曦摇摇头,往花厅走去:“起风了,池边太冷,我们回去吧!”
明汀兰微感诧异。方才听到叮铃声时,明晨曦忽然站了起来,好像春风吹拂一般羞涩动人。待看清那边的人时,她做贼一般了拉着明汀兰闪身躲到了背光处。
“那是太子贴身戴的锁魂铃。”明晨曦木然地移动着脚步,心乱如麻。
这对铃铛制作精妙,寻常听不见动静,必得裸露在外才会发出叮铃声。明晨曦与李昀幽会时瞧见他胸口垂下的这对铃铛,每一回亲热总是伴随着那熟悉的铃声,故而她对这声音极为敏感。
她当然也清楚铃铛的来历,那是江后在李昀幼年时特意命人精工打造的,世上再无第二对。为示对母亲的尊重,李昀从小佩戴,须臾不离身。
如今这对铃铛出现在别人身上,且还是京中最负盛名的美人,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呢?
明晨曦的心凉成了深冬的冰,然而这其中的隐秘她却无从倾诉。太子好色天下皆知,若非如此,她也不可能走到今天。
可是在这样一个日子里得知太子另有所爱的消息,委实令她难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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