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何好特别的,最近人族的姑娘们不总爱用各种花做成琥珀项链带在身上么?”二叔嗤笑起来:“可怜的人族,以为这般便能将生命永久保存了?”
“她的红梅已经枯萎了。”
“或是因着眼瞎,才被做饰物之人骗了吧。”二叔道:“别管她的项链了,将她先安顿在此处,三日后待我们回来再说吧。”
“好。”男子应了一声。
我一听便急了,可又不知该如何比划才能让他们知晓我的意思。想了想忙蹲下身子,狠狠将手指咬破,借着流出的血在地上写下,带上我。
“带上我?”男子将字念出了声,反应了过来:“带你去古战场?”
我忙不迭点着头,心中庆幸看不见之下写出的字还能叫人分辨得出。
“为何?”
我换了个方位又写下,寻人。
手被地上的沙石磨得生疼,可我却一笔一划写得极为认真。
“何人?”男子的声音有些微微变了。
我正想写下金成二字,指尖刚落到地上却又顿住了。
若这二人便刚好是上次救我之人,定是知晓我寻金成之事的。万一因此察觉我的身份,必会将我再次送回苍梧。
好不容易才有机会再进古战场,不能就这般轻易回去。
想了想,我慎重的写下了“夫君”二字。
“那老鸨明明说你还是黄花大闺女,哪里来得夫君?”
见男子戳破我的谎言,我又转了个身急急写道“未婚夫等同夫君”。
“未婚夫?”男子似松了口气,道:“看来你同你未婚夫感情还不错。”
我赶忙点头,金成肯舍命引开凶煞救我,我亦愿为他失了一双眼睛,我们的感情自然是好的。
本以为他们可以软了心肠,谁知二叔却道:“我们又不是去游山玩水,你亦不过是个普通凡人,进了古战场谁有功夫照看你?”
我生怕他们不带我去,又换了个方向想继续写。
二叔赶忙制止:“你是嫌自己血太多了么?再说四面八方被你转了个遍,已经没地写了。”他顿了顿又道:“况且凡人入了古战场哪里还能活得了?你的夫君应是早已不在人世了。”
我摇着头,执意在地上一笔一划写下,他还活着。
世人都道金成已死,可我却是不信他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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