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训是个好孩子,在后世一定是一个既勤奋又聪明的好学生,深受老师喜爱的那种。而另外一个,赵广就妥妥地是那种调皮捣蛋鬼,天天被罚站,被滚出去的小明。
“兄长,小弟此次前来,恰好听到庄上的庄户在说,庄上的庄稼比别处都要好一些,还特地去地头绕了一圈,发现果然如此,兄长农耕之术果是奇妙!”
刚眯上眼睛就听得赵广的声音在自己耳边聒噪,冯永当下烦闷地翻了个身,背对着他,不想去理会。
哪知这家伙竟然一点眼色也没有,继续在那里说道:“特别是前些日子兄长叫人给撒了东西的那块地,竟然比庄上的长得还要好。那些个事物,是否亦是兄长师门秘术所制?”
赵广说着,心里却在想道,那日只是在地头远远地看着,却是没看清究竟是何物,早知此物有如此神奇,当日就应该去瞧个清楚。
赵广这么一说冯永倒是想起来了,老子连发酵过的农家肥这种大杀器都撒下去给庄稼吃了,如今也不知道长得怎么样了?好像自从那一次以后,自己就再没注意过地里的情况。听这家伙的口气,看来长势还不错,这个也是在意料之中,要是这样还长不好,那还不如把这些屎留给自己吃算了!
“子实你继续在这里练字,我先出去转转。”冯永说着,爬起来打算去看看。这可是关系到自己和黄月英的打赌,马虎不得。
冯庄的地头最近经常有人在转悠,特别是撒了农家肥的那一片,天天有人蹲在那里看。原因无他,这冯庄庄稼长势普遍都要比别处的好一些,而那块地则是最鹤立鸡群的一块,竟然比周围的还要高出一大截。
冯永赶到地头的时候,正好看到一个老汉背着手在那块地头边上转来转去,还不时蹲下去扒拉着什么。看上去不像是冯庄的人,因为冯永从来没有在自己庄上见过这么一个老头。
只要不是过来搞破坏的就行,农村出身的冯永知道,种庄稼的人都把地里庄稼看作自己的性命一般,看到哪块地的庄稼长得好,恨不得那块地就是自己家的。
冯永站在这头,倒也没有去打扰在另一头的老头。自己弯下腰托起开始变得饱满而稍微有些下垂的稻穗,数了数,“啧”了一声,摇摇头,比后世还是差了好多。按这个稻穗模样,与后世的稻穗相比,估计下来撑死了400斤到头。不过就算如此,应该也可以向黄月英交待了。
“小哥觉得尚不满意?”
那老头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绕过来了,看到冯永摇头,禁不住地问了一句。
冯永看了一眼那老头,只见他脚下穿着布鞋,身上看不出什么布做成的衣服,虽不显华但收拾得利索,便知他肯定不是一个种地的——哪家的种地老头能有鞋穿?
当下便施了一礼以示敬意,然后指了指旁边的稻田,摇头道:“老者说笑了,小子刚才估算了一下,此田大约能打三石半粮食,已经是极为难得一见,何来不满之说?”
如今的冯永已经不是刚来那个时候什么都不懂的冯癫子,胡乱说话只会让人觉得自己是神经病。
老头点点头,赞同道:“想不到小哥还是个种地的行家,老夫刚才估算也大约是这么个数字。种了一辈子地,却是从未见过整个一庄子的地,连下田庄稼都比别人家上田长得好的,小哥不简单啊。”
咦?这老头怎么知道这地就是自己的?
看着冯永有些惊讶的眼神,老头笑了笑,指了指眼前的稻田,说道:“去年这地啊,还是老夫家的呢,后来赵管家上我李家,想要置换下里村那一百亩地,最后还是老夫拍了板换的,那时老夫还远远地见了小哥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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