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日子过得有点快活了,人也变得慵懒了些了,加上冬天来了,更怀念被窝了。早上真的是起不来,起不来。
然后我在某一天的早上起晚了,一路小跑去学校。快到学校门口那,平时都是走斑马线那过,那天我学了回刘翔。前几个栏都跨过去了,最后一个也跨过去了。或许是体力不支,我被拌了一下。直挺挺的摔了出去,当时没感觉有什么起来拍拍土又小跑进学校。庆幸没有被堵门外。
早自习实在太困了,就小睡了一下,一觉到了吃早饭时间。醒来发现,我的左胳膊抬不起来了,没知觉了,动也不动,可把我吓坏了,一动还特别疼。
我拿眼神求助还没去吃饭的同桌,他问我怎么了。我指了指胳膊苦笑到,
“它动不了了。”
他很关切道。
“怎么回事,是不是睡觉睡麻了。”
说着还用手去碰我胳膊,刚一接触,我就痛的叫出来了。然后我把早上跨栏没跨过去的事跟他讲了一遍。
他瞬间严肃了起来,说道,
“不会是摔骨折了吧!走,我给老师请假去,咱们去医院。”
然后我就拖着胳膊跟他去医院了。医院离我们学校不太远,坐了个小三轮十多分钟就到了。到了医院我瞬间苦恼起来了,我从来没有进过大医院,实在不知道怎么做。
他却如入无人之境,熟练的带着我先去挂号,拍片,看医生。片子出来后,他拿着笑嘻嘻道,
“班来,没大事,医生说就肌肉拉伤,吃点药过俩礼拜就好了。”
班来一词,是我俩的对称,他叫我班来,我也喊他班来,一直喊到后面的十多年。但我还是不知道班来一词啥意思。
我们拿到医生开的方子,准备去药房拿药。他看了看方子上的药突然说,
“班来,咱别在这里拿药,去医院门口药房买,一样的药门口那比这便宜一半多。”
经过一个早上的折腾,尤其是带我排队挂号排队拍片,我对他已经很信服了,当即对他直点头。
班来是我同桌,是我在高二开学新认识的人。当时我开学来晚了,好不容易找到分的班级,人数实在太多。我只好在后门一个位子上坐下了!
开始的几天里,谁也不认识,我也懒得主动打招呼,除了上课吃饭睡觉,其他时间我都在看一本同学桌上的《红楼梦。精彩之处还会一个人傻笑下。书虽不是现在白话文,是古白话文,但对于我来说还是可以读得下去。毕竟学了那么多年的文言文,而且很早的时候就把古白话文《聊斋志异读完了。想那时候才初一二吧!看完那本书,着实废了一番功夫。现在在看这本,真有点轻车熟路了。
他看我不说话,性格又内敛,时不时傻笑下。开始以为我是神经蛋呢,我猜大概是这个样子吧!
不过后来混熟了,他才告诉我真像,说那时候我不讲话,衣服穿着也很中性,还没有小胡子,头发也有点长,眉清目秀的以为我是个女孩子。然后他就每天观察我,直到我去男厕所才确定我是个男孩子。听完他讲的这些当时就想锤他,什么女孩子,明明一大老爷们,眼瞎。
后来不知怎么,分坐位就分在一块了,那会我依旧很课外书,一来无聊,二来也没其他可玩。我性子喜静不喜动,像下课疯疯闹闹的那种,我几乎是不做的。想起来初三那会自己也挺活泼,还真是怀念他们。
他也看小说,我顺便翻了翻,都是些怪力乱神的东西。心里又是一阵鄙夷,然后就引导他看些我自认为的名著,并告诉他要确定自己的思想,价值观,未来想干什么。《平凡的世界是推荐他看了。
他也许是很惊讶吧!从还未有人跟他聊起这个,后面我们俩就时常探讨下历史人物,名人趣事。他到真的变了,开始去接触这方面的东西。我一下子觉得我们俩有话聊了,那感觉真的是太棒了。关系也越来越好了。
少年的关系总是这样容易确立下来,大家性格相投就容易纯情相待。高中里老师也经常说,你们上学的时候关系是最纯情的,入了社会就再难找到这么纯情换纯情的友谊了,所以你们一定要好好珍惜这段时光,这段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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