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强突然想起仙侠小说里洗髓伐经后人都应该变成超人了,便用力跳了跳,发现自己跳的果然比原来高了不少,又试着举重,发现自己这不过十四岁的身体已经可以举起两百斤的东西。
这果子不会是仙果吧?
“我看上面还有果子,我能再吃一个吗?”马强指了指上面的小树问道。
“吼!”
不给就不给,凶什么凶嘛....
马强抱着两只小老虎来到虎姐夫妻两面前,摸着虎姐说道“虎姐,虽然不知道你给我吃了什么,但我知道这一定是很珍贵的东西吧,多谢了,我要准备出山了,你的伤应该没什么了吧?”
“吼!”“山外危险。”
这虎姐倒是和两个小老虎不一样,说话简单,酷酷的啊。
恩,混黑社会的姐头就是不一样。
“危险是危险,但我不能老在山里待着啊。”马强也知道,和动物相比,人类要危险的多。
没什么动物可以灭绝成千上万种其他的生物,人类可以!
其实说起来,灭绝其他物种的人类好像和马强的族群也没什么关系,东方人可没谁去澳大利亚杀袋狼的。
“吼!”“白虎,长不大,你带他出山吧。”
白虎长不大?
马强回头看向白虎,不像啊,这小白虎长的好像比小黄虎还好吧。
“吼!!”“颜色太亮!”
得,明白了。
人的眼睛和大部分动物的眼睛是不一样的。
人的眼睛可以吸收红蓝绿三色,以此为基础可以看见无数种色彩。
但对于大部分动物来说,世界是没有那么多姿多彩的,基本上是看不见红色的,也就是说,大部分的动物都是色盲。
老虎的皮毛是橙色和黑色,这在这些色盲动物眼里就很难从环境中分辨出它们,但白色反而会变成黑夜中的光明一般亮眼。
如果老虎有职业的话,那么一定是刺客,老虎的狩猎不像狼那样群起而攻之,而是潜伏在一处,偷偷靠近猎物,最后一击必杀。
因此白虎在自然环境中是极难生存的,后世的白虎几乎都是一只孟加拉虎的后代,自然,全部都生活在人工养殖的环境。
当然,如果是在更加北边的北极就是另外一回事了,那边可相当流行白色,但食物又太少了。
马强抱着小白虎仔细看了起来,发现小白虎没有什么斗鸡眼,流口水这样的大部分白虎都会有的基因疾病,看来是难得的健康白虎。
吃人嘴软,拿人手短,带上就带上吧。
“吼!”“我护你出山!”
那感情好啊,妈妈再也不用担心我的安全了。
“吼吼吼!”边上的虎哥急了,对着虎姐吼吼的叫着,自然,争吵再一次以虎姐的胜利告终。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永远别和女人争论,反正你争不赢。
话说美国那个金毛是怎么赢的?马强的思维又飞了。
“吼”虎哥这时又叫了起来,虎姐对着马强低吼一声道“他要守着这棵树,需要食物。”
马强自然是拍着胸部表示自己没问题,反正自己只要负责熏烤就行了,真正的捕猎又不需要自己动手。
虎姐有伤,捕猎的事情就由虎哥来做了,马强也彻底领教了什么叫饿虎下山,只是一天,虎哥就捕杀了一只野猪,一只狍子,三只狐狸、獐子这样的小动物,顺便马强也自己射杀了一只野鸡。
熏烤,熏烤,马强用了整整两天的时间将所有的肉都熏制完毕,再用绳子挂在虎**,让虎哥饿了就吃一些,这才在虎姐的护卫下开始出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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