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夜,万象森林边缘地带,一处山谷中,篝火烈烈,衣衫褴褛的人们载歌载舞,大口吃肉,木头挖成的木碗,拳头那么大,倒满自酿的果酒,不论男女,不分老少,一碗一碗地酣畅痛饮,为庆祝同伴的归来,为庆祝又活过一天,为庆祝距离回到蓝星又近了一天。
但作为庆祝活动主角的金兰,此刻却不在篝火旁。距离篝火不远处的营地,几顶粗糙但保暖的大帐篷和圈养的用来驮物的角鹿棚窝中间,围着一顶用兽皮很细致地蒙好的小帐篷,金兰和李清豫此刻就呆在里面。
帐篷内摇曳着昏黄的松脂烛火,两人刚从篝火酒局中退下来,精致的脸上带着微醺的红晕,更显娇媚。如果说金兰微醺的状态像是憨态可人的小狐狸,那么李清豫就是入凡蹈红尘的仙子。只可惜无人有幸欣赏这样的佳人美景。
嘴角噙着一抹温柔笑意的李清豫,精致典雅的官不见岁月的痕迹,丝毫看不出来已经是三十多岁的女人,她看着面前小木桌上放着的黑色保温杯,笑道:“这就是你那好弟弟送你的礼物?好大的手笔。”
金兰嘻嘻,捧起打开盖子的保温杯满足享受地嗅了嗅一满杯蛰魂蜂蜂蜜的香味,仰起脖子骄傲道:“那是,我的眼光还有错?”嘴上这样说,心里却是恨得牙痒痒。想到那个小混蛋天天瞒着自己采蜂蜜吃,自己还把那仅有的一丢丢蜂蜜当成宝送给他,她就想咬人。
李清豫白皙脖颈上的纹身编号是005,她比金兰要早来五个月,经历更多,眼光便也更老到,她一眼就看出来,这杯里的蜂蜜是过滤掉蜂窝后得到的纯蜂蜜,至少是把一整个蜂窝给端了,才能提纯到这么一杯不含半点蜂窝碎片的蜂蜜。
蛰魂蜂本就家园意识极强,直接把人家的窝给端了,那不得跟他拼命么?
要知道一般的皮肤强化能力者也扛不住蜂群的围攻,能从一窝数百只蛰魂蜂的围攻中全身而退,这年轻人的能力不弱呢。李清豫思忖,评估着那神秘的年轻人的能力可能达到的强度。
搞出这么一杯纯蜂蜜,对顾亭来说也不是什么容易的事情,颇费了一番功夫。开始他其实只想弄下几块蜂窝碎片打包送给金兰,但后来完美主义的毛病发作了,看着那破破烂烂的蜂窝碎片根本送不出手,便做了个简易的筛子把蜂窝残片给筛了。
提取蜂蜜还是用离心的方式效率最高,但没有设备顾亭就只能用这笨办法了,忙活了一晚上才弄出这么一杯来。
李清豫却是不知道这些,以为随意送出这样大礼的顾亭是个天赋绝佳的降临者,问道:“小兰,据你所说,他很有可能觉醒了两个能力么?一个是肉身强化方面的,另一个是精神系的?”
金兰点头,表示自己刚才所讲的都是亲眼所见,“那小混……那小子和你一样,好像都有控制妖兽的能力,蛰魂蜂在他手里就跟宠物一样乖巧,这是精神系能力吧?”
李清豫沉吟,“唔……有这个可能性,但不排除就是驯兽一类的能力,唯一能够基本肯定的,是这人真的可能觉醒了两种能力,这可是第一次见啊……厉害。”她望着帐篷里一处黑暗角落微微有些愣神,这样的强者要是能加入他们的团体就好了,那么她就能够放心前往雪山完成那件事……
金兰眉梢显出些喜悦,也不知道为什么,听到顾亭被夸奖,就好像自己被夸一样开心,“厉害吧?但那小子就是不老实,嘴里没一句实话,想想就让人生气,哼!”又想到这么些天都在顾亭的忽悠里度过的,金兰的眼睛就瞪了起来,盯着手上的保温杯,像是瞪着顾亭一样苦大仇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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