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里准备睡觉之际,隔壁胡小红陪着一个叫冯卫东的男知青来敲林曦的门,林曦开门让他们进来,三个人就站着说话。
胡小红:“林曦你今天捡到那么多野鸡蛋,一下子也吃不完,留久会坏掉的,不如卖一些吧?”
冯卫东点点头:“对,我想买,我表妹在前面那个村里插队,刚让人来说她病了,我得去看看,大晚上的又不好跑老乡家去找,你可以卖点给我吗?”
林曦:“我昨天受伤流了很多血,也需要营养,要不你明天上山去找找看,也许能找到呢?”
冯卫东苦笑:“我们也不像村里人那样经常往山上跑,熟悉野鸡习性,这个可遇不可求的,不是人人都有你这样的运气。”
胡小红道:“哎呀林曦,你就卖给他一点吧,他表妹真的生病了。”
林曦想了想说:“那我卖给你十个吧。”
冯卫东很高兴:“行,十个就十个,你也挺不容易的,我按照鸡蛋价钱给你。”
林曦点头,她还不知道眼下鸡蛋什么价格呢。
冯卫东从上衣口袋里掏出几张票子,数出五角钱递过来,林曦接了,心里嘀咕十个鸡蛋就给五毛?这也太便宜了吧。
胡小红在一旁解说:“本来应该是二分钱一个,这不没票嘛,就给你每个五分喽,很合适了,跟黑市价差不多。”
两个人走后,林曦边关门边想着胡小红的话——黑市诶,就是私底下的交易,可以去转一转,从那里弄钱应该比较快。
翌日,林曦还是准备上山砍柴,煮了几个鸡蛋装口袋里,边走边剥着吃,到院门口遇见胡小红,顺手给了她一个,胡小红很高兴,当即决定和林曦一起上山砍柴。
林曦没说什么,在这个知青点里,也只有活泼外向的胡小红时不时跟她吱两声,其他人并不愿意跟她接近。
两人结伴而行,胡小红嘴巴不停,总有说不完的话题,她很快发现了林曦脚上的新鞋子,果然追问哪里来的?林曦说离开家时外婆给塞进旅行袋里,一直没舍得穿。
实际上原主下乡插队根本就没告诉外公外婆,怕他们担心,所以外公外婆至今不知道她下乡当知青了。
而她宁愿下乡吃苦,把参军名额让给继母娘家侄女,是因为继母答应她,可以找关系,帮她替外公外婆换一个比较好点的住处,之前外公外婆住的地方实在太差了,四面透风漏雨、低涡潮湿还非常窄小,放一张床之后两个人进去都转不开身,门口也没有空余地方,直接就是一条排水沟,不小心的话一出门就摔沟里去了……原主心里知道继母刻薄,她还是赌了一把,但显然已经赌输了:她走后继母并没有帮助外公外婆换房子,那位继姐特意来信炫耀订婚消息,顺便提一嘴:你外婆扫大街时淋雨成了落汤鸡,现病得快死了!
林曦心里愤愤,耳边听着胡小红夸赞说她脚上的鞋子时髦好看,林曦有些无语,这是后世大妈们穿的款式,时髦吗?
顺着话题和胡小红闲聊起来,聊着聊着就说到黑市,胡小红倒是不藏私,叽哩呱啦说了一大堆,或许她觉得这根本不算什么秘密,林曦从她嘴里了解到不少情况,仔细想想,觉得如果自己行动的话,还是去县城的黑市混比较好,公社圩集万一碰到本村人就说不清楚了——自己的情况本村人谁不知晓?挣工分都不够自己吃,每月得向生产队预支下月粮食,半饿半饱状态,哪里弄来的粮食物资出卖?
所以最保险的,做生意走越远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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