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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街上的众人都围拢上来,但是因为有狗的存在,又不敢靠的太近。就远远地围成一个圈子,看这人狗抢食的热闹。
于风定睛细看,只见那人满脸污垢、浑身尘土、衣服破烂不堪,显见得就是个花儿乞丐。也不知道他饿到什么程度,任凭土犬在下面啃咬他双腿,他只是自顾自地啃食那根大骨头。
于风于心不忍,赶紧又拿了些肉食,会同刘英、田文闯下楼来,直奔现场。
到了近前,于风投了些肉食给那土犬,土犬这才放开了那人的双腿。那人一看又有肉食,撇了早已啃得干净的棒骨,便又要去和那土犬争抢。土犬一看那人的眼色神态,都有点恐惧了,还真是第一次遇到人和自己抢肉,三番两次的还这么执着。要是人都这样,以后狗还怎么混?
于风一把拉住那人的胳膊,安慰道:“老兄,酒馆里有酒有肉,你不必和狗争抢,随我来。”
那人听了于风的话,也不知道听懂了没有,呆呆地看了于风半天,这才脚步踉跄地跟随三人进了徐福居。
于风赶紧吩咐伙计打来清水,好好地给那人清理了腿上的伤口,又让他洗洗手、擦擦脸,总算是有点人模样了。
这一看之下,众人都是一惊。这乞丐般的人物,绝不是中土人。只见他面骨扁平、颧骨靠近眼睛、鼻骨极短显得下巴很大,长眉长眼,虽是个男子,但胡须稀少,用科学的话来讲,雄性激素并不发达。
别说于风和刘英,就连田文也辨不出他是哪里人。
大宋年间,北有大辽、西有西夏、南有大理,这些人田文都分得出来,可这位这长相还真就没见过。
众人问他言语,他吱吱呜呜似乎不会汉语。无奈之下,于风只好把鸡鸭鱼肉足足地点了六七份儿,又要了一坛子好酒,也没上二楼,就在一楼拐角处寻了个座位,请他吃食。
那乞丐坐着吃,众人站着看。可真是把大家吓了一跳。也不知这人几天没吃东西了,满满一大桌子东西,他是风卷残云,不一会功夫,连肉带酒吃喝了个精光。临了,还不忘把几个盘子舔了个干净。
尼玛,饿死鬼托生的!
越看他这吃相,于风越有几分喜欢。于风是个好交朋友的人,在现代冰都如此,在这宋代朱仙镇也是一样。
看那人吃喝完毕,于风便继续和他攀谈,也不管他听得懂听不懂。那人又恢复了木讷的神态,十分麻木地看着于风,仿佛只有吃饭能让他提起点精神。
就在这时,又有四人跨入店中来吃酒。
那四人虽是宋朝服饰,但也不是中土人物,髡发鹰鼻,一看就是异族。于刘二人不认识,田文可认识,这四人是大辽国的契丹人!
四个契丹人本待要吃酒,可一楼酒客很多,几乎没有位置,他们四下这一打量,一下子发现了拐角处的那个花儿乞丐。四人的眼睛立即瞪圆了,这便如饿虎扑食般抢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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