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闹剧一般的审问结束之后,被告方也请出了原告作为证人。
小胖虽然体态臃肿,但是说话,还是不含糊的:
“首先,炸鸡广告,真的是因为别名才解除合约的吗?”
吉点了点头。
“在小便小子这个别名之后,还拍了别的广告,拍了啤酒广告,对吧?”
“是的。”
“所以,”他得出结论,“小便小子和广告无关。”
“是因为吉xi和炸鸡不合适,所以合约才会取消的。”
但这,有一个很浅显的反驳方式。
傻哥:“我们现在只是在谈炸鸡广告的这件事情。”
没错,他的智商,又上线了。
但是另一位辩护律师,有点坑。。。
老朴:“现在已经很饿了,我们叫几只炸鸡好了。”
崔律师:“。。。。。。”
从业五年,这样的法庭,还真是,第一次见呢。。。
亨敦依旧没有放过自己的亲故:
“还有,我要问一下事件当天发生的事情。”
“睡觉的时候,分明是穿了睡衣睡的吧?”
“穿了短裤睡的。”
“那起床的时候呢?”
“短裤,没有了。”
这回答的,怎么还抑扬顿挫的呢。。。
法官和两位专业律师,再次笑场。
“明白的事实,在这里揭露了呢!”洪哲对吉施加着心理压力。
不过吉也借着这个机会证明了自己在老老实实地回答问题:
“我真的没有说谎!”
这也算是小小地扳回一局。
“有水洒出来了吧?”亨敦继续追问。
“是的。”
“房间里有水瓶吗?”
“有的。”
“真的有水瓶吗?”亨敦被惊到了。
洪哲也皱起了眉头难道自己记错了?
但是吉在追问下,竟然改了口:
“应该。。。有吧。。。”
这一下子,就把他证言的可靠性拉低了一大截子。
接下来的部分,由洪哲完成。
“请问吉xi,对水的看法是什么样的?”
“是珍贵的。”
“既珍贵又纯洁,对吧?”
“是的。”
“那小编呢?”
“就。。。就是混合了杂质的呗。”
“觉得很脏的,对吧?”
大概意识到了洪哲在把他往什么方向引导,这哥,可真是豁出去了:
“也没有觉得那么脏。。。”
这哥,可以的。。。
没办法,洪哲也只能继续往下讲:
“那天在房间里,我亲眼目击了一件事情。”
“吉xi趴在地上擦着地。”
“我问他,是小便吗?”
“吉xi回答,不是,这是水。”
“然后迅速用自己的裤子把这滩湿迹擦了个干净。”
“把这干净的水擦干净之后,把那用来擦水的裤子,用手拎着边缘拿走了。”
“如果是水的话,为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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