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宇卿听了这话,才闭了嘴,继续抱着被夹住的腿,吸了下鼻涕,瑟瑟地抖。
看盛宇卿桃花眼一直盯着她,她一抬头看,盛宇卿就可怜兮兮地眨巴着漂亮的眼睛,她不由得心头稍软——小鹿似的漂亮眼睛,怎么看怎么无辜。
虽说草包了些,但其实他也只是个十五、六岁的少年。
“我,素来少说话,多做事。独来独往惯了,也不习惯做事前去解释为何要这样做。所以,倘若日后我们还要相处,请你多体谅些。”
盛宇卿眼睛亮亮的:“哦。”
李京华摇了摇头,突然觉得自己有点好笑:跟这个有着天家姓氏的贵公子,哪还会有什么日后的相处?看来,是小李京华软弱的性格在影响自己。
很快的,李京华把手掌大的石头挖了出来,随后,她又跑去先头被肖遥暗器杀死的黑衣人那里——黑衣人身上背了把长剑,拿来砍树枝最好。
至于为什么不用长剑撬,自然是因为剑身太薄,太容易折断。
这时代铸剑的工艺,可比不上现代。
李京华把长剑在手上掂量了一下,暗叹:可惜了,这把好剑,自己用不上。等会儿肖遥来了,一定要向肖遥讨件武器,匕首、袖箭之类便于携带的。
有了武器防身,下次再遇到这样的情况,好歹能有防守之力。
取了剑,砍了几节手臂粗的铁刀木——这种木头是质地最硬的,又拿了石头。
李京华蹲在地上,将石头的一端塞进捕兽夹中,随后拿铁刀木开始撬动。
盛宇卿疼得嗤牙咧嘴,细密的汗珠自他额头颗颗滴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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