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城北墙头上,张远奇身上披着甲胄,腰间配着一把长刀,看着四十出头的年纪,头上倒已经生出了许多白发,看上去倒有些沧桑。
城墙上的清兵士卒眼见张远奇在巡城,望着他的眼神都带着几分敬意,倒不是这个张将军打仗多么厉害,而是这个张将军爱兵如子,从来都不让手下的兄弟去干必死的事情,因此他手下的人,一个个的都惜命。
若是换了别的人,手下的弟兄死多少个都不会在乎,只要自己的官越做越大,那便是值得的,可是张远奇就不同,在张远奇眼里,人的脑袋掉了是接不回去的,死了那就是真的死了,再也活不过来了。
城墙上的绿营兵都背着一杆鸟枪,看上去倒颇像那么回事,只是张远奇从一个士兵身上接过鸟枪时,眉头便轻轻皱了起来,原来那枪管上已经出现了细微的裂痕,上面还有坑坑洼洼的小洞,也不知这样的枪,是如何到了士卒的手中。
如今朝廷对于普通的绿营军将都心生猜忌,给到的鸟枪是越来越少了,质量也越来越差的,当然也不是所有的鸟枪质量都很差,那些质量好的,都已经给到满汉八旗装备了,他们能有这么几杆枪已经很不错了,大部分人手里都是拿着大刀片子和长矛。
想到这一幕,张远奇不由得叹口气,他想起了在九江城下的一战,在复汉军猛烈的火力下,他几乎差点死在了战场上,之所以侥幸捡了一条命,完全是他的几个弟兄舍命博来的,只是对朝廷的心思,却不同了。
“将军,您的酒到了。”一名绿营千总走了过来,低声道。
张远奇轻轻应了一声,走到了城墙下,发现那伙计神情有些严肃,他左手提着一坛子酒,右手拿着一把雪亮的短刃,倒也颇为冷冽。
“你复汉军就算想招揽我张某,倒也不必如此作态吧,难道我不喝酒,这刀子便是为我准备的不成?”
伙计脸色阴晴不定,低声道:“这倒不是,对于朋友,复汉军从来都是友好的,不会强迫朋友做任何事,今日这酒,算是最后一次送来,我军情处在城里的落脚点已经被岳钟琪发现,马上就要撤离。”
“哦?”张远奇脸色有些难看,这些日子伙计来他这里次数已经不少了,若是让有心人发现,他自己也难以脱身,心里想着,手却按在了刀把上。
伙计叹口气,道:“张将军,这刀原本就是给我自己准备的,若是将军喝酒,便是愿意归顺我复汉大军,咱们带兵径自杀出城去,也就能够脱身。若是将军不喝酒,便用此刀杀了小人,绝不连累将军。”
张远奇冷哼一声,“便是杀了你又如何?你们已经暴露了,我张远奇相比也不会例外,恐怕岳军门的亲兵已经离这里不远了吧。”
“将军聪明,小人佩服。”伙计脸上带着笑,神情有些意味深长。
张远奇叹口气,接过了伙计手上的酒坛子,猛灌了几大口,随即将酒坛子狠狠掷在了地上,随后拔出佩刀,将脑后的辫子直接割了。
“娘的,这世道,反就反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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