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到周林将自己等人好不容易点燃,准备用来生活做饭的明火,给一把熄灭了,六个驴友,貌似全都有些不干了。
六个驴友中,一个穿着红色冲锋衣的年轻姑娘,翻了翻白眼,朝着周林娇吼了一句,“你干吗?这火是我们好不容易点燃,用来野外烧烤的,你干吗给弄灭了?”
周林瞅了瞅他面前,一副指责神情的红色冲锋衣女驴友,用自己熟记于心的保护区保护规则,来回答红色冲锋衣女驴友的问话,“这位同志,根据保护区保护规则,保护区内严禁烟火,因为任何的一点火星子,都有可能引发保护区火灾,请配合我们的工作,尽快离开保护区。”
“凭什么?我们是国家公民,我们有权利前往国家任何一个地方,你不能剥夺我们的权利。”红色冲锋衣女驴友,质问周林的同时,还扬了扬她手中的高档数码照相机,“再说这是我们的工作,我们就是要用我们手中的镜头,来告诉所有人,我们要保护大自然,保护我们美好的家园。”
“凭什么?”周林朝着他面前的红色冲锋衣女驴友,给出了答案,“就凭我们是保护自然保护区的战士,你们是擅自进入自然保护区的驴友游客。保护区内严禁留宿,更不能生明火做饭。”
讲到这里的时候,周林忽的加重了自己说话的语气,很是严厉的教训道:“你们身为国家地理杂志的编辑记者,应该知道保护区内肆意留宿和保护区内生活做饭,会对保护区内的植被形成多大的伤害。你们是专家,就更应该遵守保护区保护规则,而不是带头给予破坏。现在可是枯草干燥季节,但凡一点小小的火星子,都有可能引发巨大的火灾,我们要做的事情,就是预防火灾,将发生火灾的苗头,提前扼杀在摇篮之中。为了消除一切有可能引发火灾的因素,我们这些战士,巡视保护区的时候,都是干粮和水。”
说罢。
周林稍微喘了一口气,随即回答起了红色冲锋衣女驴友的第二个问题。
即她们是公民,有权利前往国家任何一个地方的问题!
这个问题,对比上一个问题,更好回答。
周林大学的时候,专门做过这样的课题,甚至还将这个课题,搬上了校内辩论论坛。
“同志,你刚才说了,你是公民,是国家的主人,有权利前往国家任何一个地方,这个,我不否认。”周林先是顺着对方的话茬子,说了几句,紧接着口风一转的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他的这个看法,算得上集众家所长,集众人之优。
“公民的权利是什么?”周林质问了对方一句。
不待对方回答,周林便自顾自的说道:“公民在享有自己权利的同时,也要尽自己该尽的义务。有些地方,并不是你身为公民,就能随便进入的。如军营、国家机关、监狱、自然保护区,等等之类的地方,你身为公民,是不能随便进出的。相反,你身为公民,除了不能随便进出这些地方外,你还的遵守这些地方的相关法则,就如保护区,你就不能随便进入,这是你身为公民的权利,也是你身为公民的义务。你有责任,有义务,保护我们的保护区,保护自然保护区内的珍惜动植物。”
红色冲锋衣女驴友,有些哑口无言。
估计她没有料到,自己面前的这个一年级新兵,嘴皮子竟然这么利索,一番大道理,说的自己快要招架不住了。
她顿了顿后。
给了一个“我们是来采风”的答案出来。
这个答案,是真?还是假?
周林不晓得。
话说回来。
就算穿着红色冲锋衣女驴友说的是真的,她们真是来保护区采风的,周林也不会放任她们进入保护区。
规矩就是规矩。
在周林心中,巡视保护区的战士,就应该铁面无私,这是对身上军装的一种负责,也是对身后保护区的一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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