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乐、大快活,名字听上去有一点近似,其实它们的真实关系更加微妙。
大家乐的创始人是罗开慕和叔父罗胜详先生,他们当初是做粤式餐厅的。后来了解到欧美快餐店生意的经营模式后,大胆改革,于七二年开创了大家乐快餐店。
开始的时候并没敢打中式快餐的招牌。一则中餐并不太适合快餐制二则当时西式快餐在香江已有影响力,适宜借东风,不适宜正面对抗。
因此大家乐刚开始的时候,将门店一劈两半,楼上卖云吞面、牛腩粉楼下卖薯条、可乐、汉堡、炸鸡。
结果生意非常火爆,顾客大排长龙。
眼见于此,之前在大家乐做事的罗开富、罗开阳兄弟,就和他们的父亲罗芳详共同创办了大快活,店址就设在大家乐的不远处。
店址相近,服务雷同,食物雷同,连装潢也相差不大,不知真相的民众看到,还以为两家是一家呢。
其实两家公司的创始人,的确是一家人。
大快活的创办人罗芳详,跟大家乐的创办人罗胜详是亲兄弟。他俩还有一位大哥罗桂详,是香江大名鼎鼎的维他奶的老板。
而大家乐的另一位创始人罗开慕,就是罗桂详的二儿子,跟大快活的创办人罗开富、罗开阳是堂兄弟关系。
因此大家乐、大快活,根本就是一家人开得。
不过亲兄弟,明算账。虽然血缘上关系很近,但其实大家乐、大快活从一开始就是竞争关系。
最鲜明的例子是,大家乐把店开到哪儿,大快活就把店开到哪儿。大家乐的宣传口号是永远一百分,大快活的宣传口号就是大快活精神,挑战无限分。
不过大家乐因为入市早,发展早,早早打响了知名度,因此大快活尽管奋起直追,但是发展还是逊人一筹。在市场上的占有率,始终不及大家乐。
大家乐这次之所以邀请叶劲拍广告,也是看到他在年轻人中间的人气,希望他能够吸引到更多年轻顾客。
毕竟快餐店的服务对象,基本就是忙于工作的年轻人,他们没有时间好好吃饭,只能吃快餐凑合。
而叶劲因为两部电影大卖,如今在年轻人中的名气很高,刚好与快餐店的服务对象重合。因此才邀请他为门店拍广告。
大家乐为邀请叶劲拍广告,开出了三万港币的片酬。
这在香江基本算是最高档的价格了,也就少数几人的报酬高过这个数。
“我可以为他们拍广告。”叶劲向陈自強道。
他自己也去大家乐吃过饭,实话说味道还不错。而且店面干净整洁,不像某些茶餐厅,桌上的油垢有一寸厚,不垫张报纸都不敢挨着。
自己对大家乐的服务认可外,叶劲还知道为快餐店拍广告,其实是一箭双雕的好事。
第一雕,拍广告赚钱,这是人所共知的第二雕,广告循环播出,对他也能起到宣传作用。
“不过三万港币太少,我要求涨到二十万港币。”叶劲向陈自強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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