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过文青或者说太过有逼格的文看不进去,虽然文字很优美,但我看不进去,所以自己更没法去向这个方向前进。
还有就是有些小说中的经常性的太过压抑主角,调动读者的愤怒情绪,然后再来一通酣畅淋漓的装逼打脸。
然后不断的压抑,不断的打脸,反复调动读者的情绪,来吸引人读下去。
虽然很爽,但我不喜欢,觉得这样看着太累。
等等诸如此类总之一个原因不喜欢。
因为自己不喜欢看那种写法的文,自然也写不出那种文。
喜欢的写法就是乌贼所说的白描,不掺杂太多的东西,冷冰冰的描述,如同铅笔画一般,简单而有效的将画面呈现出来。
不过目前的我掌握的还不够好,导致这样的文会略显平淡,容易乏味。
因此我只能尽力的将平淡的故事描绘的有趣,里面的人物塑造的生动。
所以我要慢慢写、慢慢塑造,推动剧情,描绘世界,第一卷三十万字,我基本都在尝试着构建各种各样不同的人物,来锻炼自己的笔力。
我也终于在最后,讲出了我想讲的故事。
第三点,我认为是一个小说最重要的部分,就是看进去之后,应该有触动你的地方,也就是闪光点,让你愿意因为这个闪光点,而继续看下去。
看了这么多年的网文,我看过的小说不敢说很多,但也绝对不算少。
但是这么多部书里,只有一部书让我看到了结尾甚至愿意再反复阅读。
这本书叫诛仙,张小凡宗门比斗时候的心情,碧瑶死的时候的画面,真的触动了我的心弦。所以能吸引着我看到最后。
现在还多了一本诡秘,诡秘第一卷结束的剧情,真的让我一个年近而立的男人看得泪流满面,就因为这段剧情,后面的内容无论如何,我也想要追读下去,并且愿意反复阅读。
所以当我自己写作的时候,我就在想,如果因为各种原因,做不到前两点,那么至少要做到第三点。
既然没有新奇的脑洞,华丽的文笔,那么我只能尽自己的最大努力,讲故事,讲好故事。
大师兄或老金头和宋怀安的故事,如果能触动你的心弦,那么我很欣慰了,我至少达成了一个小目标。
当然能掉眼泪最好我不管你们感觉咋样,反正我写老金头的时候,自己是真的掉眼泪了
如果没有那么说明我还要继续努力。
希望自己也能早日写出那种不只感动自己,也能感动他人的故事。
心中的故事还有很多,陆石的故事也还在继续。
有些伏笔交代出来了,但是第一卷还有更多的伏笔还没有交代,希望抛出来的时候,能足够的精彩。
每当感觉后面的读者越来越少,我都感觉自己心头被割掉一块肉一样的疼痛。
其实我曾反复自问过自己,要不要切掉这本书。
努力想出一个神奇的脑洞,加一个牛逼的系统,写出一个精彩的开头。
学习那种我不喜欢但是却很受欢迎的写作方式,
蹭蹭热度写写同人或诸天文,毕竟那些人设都是现成的,我何必这么累自己弄呢。
然后内投编辑不断修改直到过稿。
这样的话至少可以保证能得到一个试水推荐。
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上架后只有了了的几个订阅,至今一个推荐都没有。
我有时候也在想。
为什么不写个比较流行的爽文,既能赚钱,又有很多人看。
为什么不写一本更符合时代潮流的小说呢?
为什么不写一本新手更加适合的文呢。
我写这么一本落伍的书,也没几个人看,我的坚持到底是为了什么?
我仔细的想了又想,最终得到了一个明确的答案,因为我不想写一本自己不爱看的书。
所以我这个从心之人,遵从了心的选择。
我不是一个纯粹的作者,我只是一个书荒的读者,现在是一个爱好写作的书荒的读者。
虽然这本书没有那么多装逼打脸,没有那些奇妙的系统,但是我可以在这本的写作中提高讲故事的水平,学习塑造各种各样有意思的人物,享受创造一个神奇世界的感觉。
有热血,有温情,有故事,这样的书才是我想写的书,这样的书让我写的很开心。
可能这就是所谓的初心吧。
不过,能一直保持初心的感觉,真好!
我还是那个我,即使扑街,我也愿意继续写下去。
不切书,就写自己想写的故事。
就算越往后越少人看了,至少我自己还爱看。
虽然这么做有点傻,但就让我继续这么傻下去吧。
我不后悔!
像个傻逼一样!
继续写下去!
我就是个大傻逼!
最后说句和文无关的题外话。
我的笔名想吃东坡肉
我这个笔名是因为当初我有一次家族聚餐去了一趟我们这的当地比较不错的饭店。
点了一份东坡肉,因为忙着照顾他人,自己没怎么吃,就吃了一口,但真的感觉是人间美味,回味无穷。
所以一直念念不忘,后来想再去,结果那家饭店换厨子了
因为太想吃所以当时写书的时候就顺手起了这个笔名想吃东坡肉
可是为什么所有人都忽略了“想吃”两个字。全喊我东坡肉或者肉哥、肉肉
喊着喊着感觉自己成了东坡肉
我想吃我自己?
另外求票票月票、推荐票,小孩子才做选择,我全都要!
作者:想吃东坡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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