锣鼓声阵阵,炮仗闹腾腾。
二十二日这一天,是从辰时一刻的第一声炮仗声开始的。
何墨难得穿了一身大红色的状元服,骑在马上,悠哉的带队前行。
洪九住的客栈离这儿不远,放开马力跑也就半个时辰的工夫。
可来帮衬的婆子却说了,迎娶不能着急,要在吉时迎新娘,没有到吉时前,哪怕人到了门口,也都要候着。
于是乎,何墨的迎亲队伍走的出奇的慢。
结婚是件热闹的喜事,不止是亲朋好友,还有附近的街坊邻里都会过来凑个热闹。
四个帮忙的壮汉,扛着两担子最便宜的果怡糖,看见一个人就塞上一把。
无数的小屁孩围绕在迎亲队伍的左右,不停的乱跑着,就为了多分一把果怡糖。
何墨家大业大,压根就不在乎这些东西,想要就拿,使劲的拿,两担不够就四担,再不够就六担。
鞭炮声、吵闹声、锣鼓声,声声悦耳,将这大喜之日的氛围炒热。
磨磨蹭蹭的队伍,总算是在吉时接到了洪九。
一袭大红婚衣,头戴凤冠霞帔;胭脂如赤霞,面洁似云曦;眸中藏秋水,落霞齐争艳。
何墨看的都呆了,他第一次知道,原来洪九可以这么美。
真的是美艳不可方物。
一旁的东子见何墨发愣,急忙用手肘推了一下何墨:“新郎官别愣着了,赶紧去接新娘子啊。”
“哦哦哦,”何墨这才回过神来,抓住洪九的手,紧紧不放。
“光拉着手有什么用,上轿啊。”
“抱起来,抱起来,新娘的脚不能落地。”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的指挥着何墨,而何墨也木讷的听一句动一个,紧张的全没了主见。
一旁观礼的人们都很开心,何墨如此窘态,可不是什么时候都能看见的。
特别是智深和尚,嘴里塞着饴糖,问公孙一道:“平时看着挺机灵的一个人,怎么今天看上去跟木头似的。”
“那是你没结婚,你要是结婚,我敢保证,你比他还木头。”公孙一双手环抱,笑着看何墨出洋相。
智深和尚双手合十,诵了一声佛号:“阿弥陀佛,出家人不结婚。”
“呵,这时候想起自己是出家人,吃肉的时候怎么不想起来。”
智深和尚认真的说:“济颠和尚说的好,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坐。出家人吃块肉喝口酒,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公孙一摇摇头:“就知道那些歪理邪说,济癫和尚那是真佛,你一个野和尚比得了么。”
婚礼又叫做昏礼,在古代结婚都黄昏时刻进行的,所以才有昏礼一说。当何墨八抬大轿把洪九接到家中时,已经是黄昏时分。
“一拜天地……”
“二拜高堂……”
“夫妻对拜……”
“礼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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