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河上,来来往往的船只不胜繁多,又穿着锦袍挺着大肚的富商,还有青山布鞋如青松傲骨立于船头的读书人,最养眼的,莫过那些年轻的公子哥们。
只有那人,不管是在龙争虎跃的朝堂,还是污浑的三教九流之地,他都有能让人一眼注意到他的本事。
明明知道这个人双手沾满鲜血,心思阴暗邪佞。
单端看他外表,如崖边傲梅,如青松白鹤,不惧风霜,不染入世。
路瑾内心唾弃了他一遍,押了口清酒,心想:看颜的世界,伤不起啊!
这可是个大魔王,大变态啊,她半荷塘的姑娘莫不是眼睛都有病病!
男人到了半荷塘的主楼,一路拾级而上。
稳重的脚步踩到镂空雕花的木梯上,发出沉闷的响声。
路瑾抬手,向对面的空杯子里倒了一杯清酒,放下。
男人刚好落坐在面前,路瑾还闻到他身上还带有轻微的血腥味。
这是连衣服都没来得及换,就赶来了。
看来沈长安在他心里确实很重要,这样就好办了。
“你媳妇在我手里,想要她活命,就拿命来换。”
李时玉皱了皱眉,对“你媳妇”三个字,心里反感。
“你为什么要抓她?”其实他想问的是,是不是因为他
路瑾从来就没有见过脸皮这么厚的人,砍一刀都不掉血的。
“李时玉,既然都撕破脸皮了,还装什么惺惺作态,你既然敢一个人来,那肯定就做好了一命换一命的准备”
“江南,是你杀进了摄政王府,无缘无故的抓走了沈长安,应该问你,到底想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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