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城的主街道上,三三两两的行人,脚步匆匆,街边的一家江南苑酒楼二楼临街雅间内,两位风格各异的少年,相对而坐。
李时玉望着街上搜查的禁卫军,对对面的人戏谑,“啧啧,看来这凶手,他们是抓不着咯。”
“世子这话可千万别让底下的那帮人听到,不然,怕是要让人误会。”路瑾穿着月牙白的长袍,同样看着下面的那些人。
当年十三岁的瘦小女孩,早就不见其身影。
如今的路瑾,男装打扮,身材高挑,眉目如画,走到街上都有美女“碰瓷”。
尤其是一张白净的脸,不知情的人,看她比女子还要生的美艳三分。
都说沈国公府的大小姐沈长安,惊才艳艳,堪称皇城第一美人。
若是与路瑾的女装相比,还是差了点距离。
路瑾觉得,这个任务虽然时间长的想让人砍人,但冲这张脸,再让她待个十年也是可以商量的。
毕竟十年之后,这具身体就要进入中年衰老期了,她可不想当风韵犹存的美妇人。
宝宝永远十八岁,宝宝永远都是美少女。
今天也是李时玉非要拉着她来看戏的,现在突然说起这个话题,他明显是知道点什么。
这三年,她不管怎么隐藏,这个人就像是无孔不入的变态一样,她稍有风吹草动,他总能有办法知道点。
这种跟她穿个肚兜,半遮半掩的站在他面前有什么区别。
所以,她对这个男人的杀心,越来越重了。
老子早晚有一天干掉你,死变态!
“江南,你为什么要杀了丞相。”他的语气里没有丝毫疑问的意思,就像是无聊,随口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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