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归知道,但……
“没什么可是的了!再想那么多就是矫情了!37年风风雨雨什么没经历过。”
王晓玲下定决心,想太多都没命重要。
一手拎着鞋,一手拍了拍前面林建的肩膀。
“林前辈。”
王晓玲不觉得对方有这么强大的实力年纪会像表面那样小。
“我才16岁,你说什么呢?”
林建不满的低下身,拔了一根杂草,夹在两根手指间旋转。
“鬼信!”
心里想着,脸上却波澜不惊。
话不多说。
王晓玲伸开手掌,一点点的鲜红血液开始缓慢漂浮聚集,逐渐汇聚成一团跳动的血球。
血球边边有如同血管一样的紫色血液在流动,仿佛一颗圆的心脏。
血球飘到林建面前顺手将它拿在手里,手还抓了抓,捏了捏。
“手感不错。”
眼神询问虚脱一样的王晓玲这东西有什么用。
他并没有注意到在他捏了捏血红圆球的时候,面色苍白无色的王晓玲表情变得扭捏起来,但很快就收敛了。
“这是我的血精,只要你掌握着它,我的生死只在你一念之间。”
血精是每个血族最宝贵的东西,相当于自身全身精华与命脉。
“你可以当做,巫师的黑匣子。”
王晓玲说完这话后,就倒地不省人事,泥水溅起,染湿了倒地的一面。
血精,具血族上下的全身精华,只要血精未灭,则自身不灭。
当然弱点也不容置疑,只要毁掉血精对方就会立马狗带。
血族里被当做流动货币的血精,其实只是低等血脉且血脉混杂的流浪血族死后所被炼化的。
流浪血族就算自身想聚集血精也聚集不了,他们的力量层次不可能办到。
当然说不定里面有没死的血族老妖怪的血精,被当做货币使用,或者被幸运儿吸收,从此一飞冲天。
远古时期,杂血血族崛起的例子可不少,因为影响纯血血族的利益而遭到了大片的屠杀,有的被制作成血精,有的强大杂血成功自身主动汇聚成血精者则被奴役。
血族里面的小说,主角开始时的金手指都是这套路,吞噬不知多远古存在的杂血老怪物血精崛起的主角,还兴盛过一段时间。
林建控制着王晓玲漂浮跟在自己后面,把圆球血精收进玉佩里。
他一个人待久了,其实挺想多一个异性陪自己。
说简单点就是青春期少年的美好幻想,小说和动漫里不是有吗?反派大boss都被主角收入后宫。
当然,他不可能见到个漂亮的女性就想收入后宫,先不说他没这想法,现在他的力量都还被限制在寺庙附近,具体范围也还不知道。
不管男女,在感情方面都有着独占欲,古代皇帝后宫的宫斗争宠,妻妾的不合,现代更不用说了。
抛开古代封建的思想。
一个不在乎你已经结婚了,不在乎你开后宫的女人,怎么想怎么恐怖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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