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想着石子落地以后,会有一两条黑影从草丛中扑出来。可耐心等了十几秒钟,院子里居然一点动静都没有。孟西华暗叫一声侥幸,心道:刘文辉之所以没有在院子里养狗,很可能在刘文辉心目中,再威猛的狗也比不上荷枪实弹的警卫带给他的安全感来的更为强烈。
手攀墙头翻身跃进院子中,孟西华俯下身,仿佛一只巨大的青蛙,一蹦一蹦穿过庭院来到小洋楼后面的后花园。
后花园内曲径幽深,花香扑鼻。时不时有一两只萤火虫在孟西华的眼前飞过,利用其尾部发出的强光来求偶、交合。
孟西华知道,太阳落山后的一个小时是萤火虫最为活跃的时期,它们要充分利用上帝赋予它们短短五天的生命,来完成“传宗接代”的重任。
隐身在花丛里蛰伏了大约一盏茶的时间,孟西华确信后花园周围没有巡夜的警卫,他长长吁出一口气,从背囊里取出飞爪百链索,接连几个纵越,靠近小洋楼。
站在小洋楼下,孟西华抖开飞爪百链索,用力把飞爪扔向小洋楼的房顶。待飞爪的四趾紧紧扣住屋顶的房檐,孟西华攀着飞爪百链索爬上房顶。
双脚轻轻踩着瓦片,孟西华猫着腰在屋顶巡视一周。
魖地,一个娇媚的声音钻进孟西华的耳廓。
“你吃吗,人家叫你吃吗。”
另一个浑厚的男中音调笑道:“吃什么,吃你啊。”
霎时间,一串银铃般的笑声响起:“讨厌,都这么大的人了也没个正形。”
孟西华闻言心里骤然一跳,心道:刘文辉不是去了资中吗,那此刻屋内的男人又是谁,莫非是杨蕴光的相好?
怀着好奇,孟西华俯下身,攀着柱子探头往来声处查看。
眼前是一间布置的异常素雅的房间,正对窗户的红木地板上,安放着一张宽大锃亮的办公桌,办公桌后有一张硕大的皮制转椅,椅子上蜷坐着一个身着军装的男人。
男人身材矮小瘦弱,脑袋为典型的橄榄型,上下窄中间宽,短发,高颧骨,脸色微黄,双颊内陷,颌下无须。单从面相看,这是一张极为普通的脸,唯有一双精光四射的眼睛,顾盼之间会放出摄人的寒光。
在男人的两点钟方向,此刻正侧立着一位妖娆的女子。女子云鬓半拢,一张精致美艳、白里透红的瓜子脸上绽放着魅人的笑意。她身着一袭墨绿色旗袍,前凸后翘,左手端着一只青花瓷碗,右手翘着兰花指,用大拇指、食指和中指捏着一只瓷制汤勺,正用手里的汤勺喂男人喝汤。
“好吃,好吃。”
男人喝下两口汤,连声叫好。
妖娆女子媚声道:“好吃就把这碗冰糖燕窝都吃了。”
男人摇了摇头道:“不吃了。”
“不嘛。”
妖娆女子撒娇道:“人家就要你吃。”
嘴里说着话,妖娆女子一抬腿斜坐在办公桌上,旗袍开叉处,坦露出一截雪白丰腴的大腿,在柔和如牛乳般的灯光映照下,越发得勾人魂魄。
男人喉结不经意地蠕动了一下,猛地探出右手,在那截雪白丰腴的大腿上轻柔地摸了一把,调笑道:“要不,我还是吃你吧。”
“讨厌。”
妖娆女子半推半就,漂亮的嘴角微微弯起,咯咯一笑,随后丢给男人一个媚眼:“摸得人家心都要酥了。”
男人突然站起身,一把将妖娆女子横抱在怀里,一边快步走出房门,一边大笑道:“我要吃你,我现在就要吃你。等吃了你,美美的睡上一觉,明早我就去找水晶猴子。”
不多时,隔壁房间传来阵阵娇喘声。大约十几分钟过后,娇喘声变成了嬉笑声。又过了一会儿,嬉笑声变成了叹息声。
听到叹息声,浑厚的男中音柔声问:“怎么,还在为影儿的事犯愁?”
“可不嘛,人家就这么一个亲妹子,无论如何也不能由着她的性子,便宜了那个活土匪。”
“土匪怎么了,你干儿子石肇武不就是土匪出身,还不是一样凭借着自身的本事,坐上了旅长的宝座。”
“那能一样吗?”
“怎么就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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