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给我的?”
第二天早晨, 准备出发去上班的闵英智好奇地接过丰登递来的手镯。
这手镯是木质的,拿在手里非常轻,应该也不值什么钱, 上面刻着彼岸花的花纹, 可由于职业原因, 闵英智没有佩戴首饰的习惯,不过她觉得既然是丰登给的, 恐怕有什么特殊含义。
“保护你。”
小光头讲话格外地言简意赅。
即便老大是个百邪不侵的充电宝,可老二讲的碎尸案很严重的样子,如果遇到非常厉害, 甚至是成熟为恶鬼的幽冥, 恐怕光充电是无法抵挡的,手镯是个很好的护身法器。
闵英智往手腕上套去,说来神奇, 像她这样不喜欢戴首饰的人,这镯子套上后竟毫无感觉,而且不会来回在手腕上滑动。
她把丰登放进儿童座椅里——虽然小光头才归家没两天, 但家里有关幼儿的装备已经很齐全了,包括她们三姐妹的车。
“以前你在山上的时候, 平时都干些什么呢?”
作为闵家社交能力点得最满的一个,闵英智不会让中途冷场,正好她很想了解一下丰登, 毕竟以后就是一家人, 要生活在一起了。
丰登闻言, 小眉头一拧一拧的, 活似两根细条条的毛毛虫。
“我在山上……认字,念书, 养花,捉虫,种菜,捡鹅蛋……”
总之好忙好忙。
闵英智小时候也好忙,每天都要好多课要上,闵斐自己当了家庭主妇,却对三个女儿的教育很上心,给她们仨报了好多班,还请了家教。慈爱的父亲章则庸总是认为她对女儿们太过严厉了,小女孩儿活得那么累做什么,反正有他这个父亲在,永远亏不到她们。
事实证明童年时学到的东西不能说全部有用,至少也教会了三姐妹在面临突如其来的意外时不至于直接倒下。
到市局后,丰登想要自己走,但她人小腿短,从停车场到办公大楼真要放她自个儿走不知得多久,反正闵英智跨一步丰登得小跑才追得上,于是闵英智干脆把小光头抱了起来。
她这副单手抱娃的英姿相当飒爽,迎面碰上的同事震惊不已,哪里来的小孩儿!
又在办公室熬了一宿的李芒两眼比兔子还红,正跟饿死鬼一样往肚里塞小笼包,闵英智抱丰登来找她时她刚好被噎到,抓起一杯豆浆就灌,然后看见了闵英智,主要是她怀里的小胖娃,当场把豆浆喷了出来。
“头儿!”
坐在她对面的是今年刚调进重案组的新人,叫余淼,因为最年轻的那个,大家都管她叫鱼苗儿,跟朵向日葵似的爱笑,这会儿惨遭李芒“霸凌”,被喷了豆浆跟包子渣不算,她面前自己那份刚吃了没几口的肠粉也跟着寄了。
李芒咳了半天,只能摆手表示歉意,好不容易不咳了,一脸见鬼道:“你拐卖小孩?”
“怎么说话呢?”闵英智冲她翻白眼,“就不能是我家的?”
丰登穿着布鞋的小脚丫悄悄动了下,耳朵有点红。
说话间,闵英智把另一手拎的大袋子放到桌上,她估摸着这群拼命三娘为了破案又在熬夜,所以不仅让厨师多做了一大堆早餐,路上还买了咖啡来提神醒脑。
鱼苗儿感动坏了,虽然肠粉没了,但闵家大厨的手艺她尝过,比外面早餐店不知好吃多少倍。
大家一拥而上,含糊地一边进食一边感谢闵主任。
李芒打量着闵英智怀里的小光头,半晌惊奇道:“还真别说,这小孩长得跟你可真像。”
闵英智忍着再给她个白眼的冲动:“赶紧吃,吃完了来法医室。”
说完抱着丰登就走,丰登本来在进了办公大楼就想下来自己走了,但不知为什么,可能是闵英智说她是她家小孩,所以她一直乖乖让闵英智抱着。
十分钟后李芒来了,闵英智头都没抬:“吃饭不细嚼慢咽,平时又三餐不规律,小心得胃病。”
李芒手里拿着杯没喝完的黑咖啡,她最不耐烦喝这个,但架不住它提神啊,一口下去不说睡意全无,至少也能清醒一多半:“喊我来干啥?有进展了?”
闵英智:“没有。”
李芒的头又开始疼了,她真快被这桩案子搞得心力交瘁,哪怕是鬼干的,好歹有个追查方向吧!
她看了眼坐在闵英智办公椅上像模像样的小光头,走近了压低声音问:“这孩子怎么这副打扮?”
先不说那颗比电灯泡还要亮的脑袋,就那身道袍,寻常小孩哪里会穿?
丰登刚回家,闵英智觉得没必要一次性让她改变太多,穿熟悉的衣服会让小朋友有安全感,就是别的衣服好买,适合三岁小孩的道袍不好买,这还是曹姨跟刚来的孙姨连夜赶制出来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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