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也来一条猪后腿。”林恒也拿了一条。
没了猪后腿,剩下两条前腿就被鲁红海和田百顺拿去了。
“这猪肝我拿走了。”李佰全第二个选择了猪肝。
猪腿拿走,其他肉都差不多,自然是拿内脏最划算了。
“我拿一块猪板油。”林恒选了板油。
“我也要一块板油。”他大舅鲁红海拿走了另外一块猪板油。
田百顺嘿嘿一笑:“我拿猪蛋猪枪,老头子就喜欢这个。”
“你这老头子会挑啊。”
“人老了,吃了也不补不回来的”
旁边围观的人笑着起哄。
“嘿,老头子我金枪不倒。”田百顺冷笑道。
第三轮开始,林恒小姨父盯上了猪心。
由于最后还要称总重,平均一下,拿猪心这种实惠又划算。
林恒看了看剩下的内脏,猪大肠、猪小肠、猪肚子、猪腰子、猪肺。
胰腺没人吃,已经直接喂狗了。
林恒想选猪腰子,他喜欢吃这个,但又怕人把大肠选走了,秀兰喜欢吃这个。
“我选猪大肠吧。”林恒还是选了猪大肠。
接着他大舅选了猪小肠,田百顺选了猪腰子。
接着李佰全又把猪肚子选走,就剩下了一个猪肺。
“我拿一方肉吧。”林恒放弃了猪肺,猪头也不想拿,虽然耳朵和猪舌头猪尾巴都好吃,但是猪头太重了还没多少肉。
“我也要肉。”
没有好东西了,大量都开始挑肉,不多时猪肉就分完了,还剩下一个猪头,一个猪肺。
“都没人要,咋们称一下总得重量,谁不够补上。”
田百顺说道。
拿来了称,众人开始称重,野猪总用280斤,一人应该七十斤。
担因为有猪毛,拿去吃的一些肉,每个人都减少五斤,按照六十五算。
林恒的六十三斤,李佰全的七十五斤,他大舅五十八斤,田老头五十斤。
“这猪头猪肺加起来差不多二十五斤,是你的了田老头。”
林恒将肉提给他。
李佰全又拿了一些肉给鲁红海,至此四人的斤数也就差不多了。
太阳也已经彻底的落了山,只留下最后一点余晖施舍给还没有回家的人们。
在院子里围看杀猪的村民也都转身离开,带着羡慕、嫉妒等复杂的情绪。
再不走,他们怕自己在那炒肉的香味之中流出口水,肚子发出尴尬的叫声。
林恒等人也只是客套一下,在这个年代,还没本钱阔绰到请这么多人吃饭,大家都活的很艰苦。
“林恒,多少钱一斤,卖我五斤吧。”这时候金艳走上了笑着说。
“家猪肉最近涨价了八毛钱一斤,野猪肉也不多要,九毛钱,你买吗?”林恒看着她问道。
“买啊,四块五是吧。”金艳从口袋里掏出一个手帕,里面包着零零散散的钱财,她找了四块五递给了林恒。
林恒给她称了五斤五花肉,还让她自己看了看称。
“不用看,信得过你,我走了。”金艳说了一句,转身离开。
林恒提着肉进屋,没多关注。
林母那边菜已经做好了,秀兰等人已经开始擦桌子拿筷子了。
“李牛,你是要钱还是猪肉啊?”林恒询问道。
“要钱吧,你给我八毛钱就行了。”李牛说,他给人杀一头猪收费八毛,算是比较贵的了,农村正常打工一天也就五毛钱。
“给。”林恒取了八毛给他。
“好嘞。”李牛咧嘴一笑,接了过去。
“不能你给,本来就我的肉最多,那我把都给你再割两斤。”他小姨父李佰全说。
“姨父你就坐下吃饭吧,几毛钱而已,没必要计较。”林恒摆了摆手说。
拉扯了一番,李佰全还是给林恒割了两斤肉,八毛钱虽然在他看来没多少,但是对于农民来说可不少。
“吃饭!”
林父笑着说,菜端上来,酒也热好了。
桌子上就坐了大人,彩云带着林伟他们在厨房,那边也有一盆肉,够他们吃的。
林恒尝了一口野猪肉,这是没有阉割的公野猪,骚味还是很重的,在林母的处理下依旧能闻到那股味道。
肉有些难嚼,因为这公野猪可能已经活了好多年了,尤其是肉皮子,根本咬不烂。
肉的味道只能说风味独特,和家猪比是差远了的,但也有人认为好吃,可能和个人习惯有关。
当然,在这个年代的农村,有肉就是美味,质量不在考虑范畴之内。
“来,喝酒!”
林父端着酒杯说,野猪肉配着酒确实非常不错。
一顿晚饭,众人真是吃肉吃到爽了,最后饭都没吃下多少。
吃完饭,林恒小姨父李佰全就背着肉往回去了,他急着把肉背回去抹盐,烟熏,不然容易坏掉。
“姨父,你的蜂蜜。”林恒追出来送蜂蜜,人都已经到河坝了。
“你们拿着吃,我家有蜂子,不差这一点。”河对岸,李佰全笑着说。
林恒无奈,只能放家里,等下次给他拿到家里去。
“我也走了,已经好多天没有回去了。”鲁红海也收拾好了东西告辞,拦都拦不住。
最后就只剩下了田百顺还没回去,他在肉里挑挑拣拣,将猪蛋猪枪还有两个腰子装了起来。
其他的肉,也就拿了一个猪头和一小块肉,剩下的全都留在了簸箕里。
他转身看着林恒笑道:“林恒,这些都给你了,多谢你两次救了我老头子的命,真的感谢。”
“我救你不是图你这点肉,赶快拿回去吧。”林恒摇了摇头,并不想占这个便宜。
“说了这是一点礼物,我的心意,不是你图不图的问题。”田百顺摇了摇头,转身走了。
林恒无语,提着肉给他往背篓里塞。
结果田老头撒着丫子直接跑了,他追都没追上。
“这肉咋办?”林母他们正在给肉抹盐防腐,看到留下来的肉询问道。
“先抹了盐吧,放在那儿吧。”林恒想了想,决定还是收下。
把这肉收下,就算是让田百顺报答了救命之恩也好,也不用再纠缠不清。
自己救了他两条命,拿了这点东西也没人敢说句闲话。
大嫂刘娟看着簸箕里的肉流口水,越发后悔没坚持让林岳跟着,否则怎么也能分一点啊。
“爸,哥,这两条肉你们一人一条。”
林恒挑了两条十一二斤的肉递给了父亲和大哥。
“我们要你这东西干啥,你自己拿回去吃。”林父不接。
“是的,你自己辛苦打的,我们不能要。”大喝林岳也不能接。
“拿着吧,你们干了那么多农活,应该的,不接的话我可生气了啊。”林恒硬塞给了两人。
暂时给这么多够了,十多斤肉价值十块钱,再多了他们肯定不会收,这个量是最合适的。
“秀兰,我们回家。”不等两人拒绝,林恒把其他肉装起来背着回家。
“这太多了,林恒,你拿个小的给我都行。”林岳还是有点不安心,林恒给的太多了,而且他是当哥的,没理由拿这么多。
“你收着吧,他不差这点肉,不然以后他偷懒都不好意思。”林父拦住了大儿子。
“老爸说的对,大哥你收着,你帮忙干了太多活了。”林恒笑着说,给肉不算什么,他要做的是带林家所有人过上衣食无忧,不为钱发愁巅峰日子。
林岳看了看手中的肉,无奈的点头:“那好吧。”
回了家,秀兰把晓霞哄睡着,走来堂屋看着背篓里还有一百多斤的猪肉感激有些不真实。
接下来家里多半年都不用担心没肉吃了。
“你收了田百顺的肉好不好啊。”秀兰有点担忧的问。
“我救了他两条命,村里都知道,他给肉再正常不过了,没什么的。正好他还了人情,我得了猪肉,两全其美。”林恒笑着说。
“那这肉该怎么处理?肥肉还好,瘦肉恐怕会熏臭啊,夏天温度太高了。”秀兰没想到自己居然会有愁肉吃不完怎么保存的这一天。
“我有个想法。”林恒开口,他早就已经想好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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