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分钟后,起针。
“好啦起来吧,我给你开个方子,你在外边买药去吧,从明天开始吃,一副药煎一碗,一天喝一次,饭后喝。”
将手中的针灸针再次用酒精药棉擦拭了一遍,放回到针包里。
站在床下整理衣服的罗扬听到从明天开始要喝药,有些诧异的抬起头看向李言诚。
“喝药?我以为你治病的法子不用喝药呢。”
“药还是必须得喝的,我跟其他那些中医大夫治病的方法其实是殊途同归,都是想办法打通你堵塞的脉络,只不过他们是借助药物中的药性,我是施针。
这两种方法谈不上谁好谁坏,前一种能温和些,我这个方法你可以看做是重疴用猛药,既然是猛药,那就必须要想办法用温和点的法子来综合一下,这就是喝药的作用。
我给你开的这个药,只要我没说停,你就一直喝下去,喝药的时间最好能固定,就比如说明天你是中午饭后喝的,那以后就放到中午饭后,别今天早上喝,明天又晚上喝,那样不利于身体吸收。”
李言诚一边说着,一边已经提笔在处方笺上唰唰唰的写了七种中药名。
接过处方后,看到上边的字迹,罗扬咧了咧嘴,一脸嫌弃的说道:“我说兄弟,咱能不能把字也练练,你这字……啧啧,跟我哥正上小学的儿子有一拼了。”
李言诚被说的老脸一红,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嘴硬的说道:“让你喝药呢,又不是让你看我的字呢,字写的漂亮不治病顶个屁用。”
好像还有点不解恨,抬手就去抢那个处方:“拿来,看不上我的字你就自己抄一遍。”
罗扬急忙朝后退了一步,让开李言诚抢处方的手,嘿嘿一笑:“我就那么一说而已,这咋还恼了呢,得得得,您老人家的字写的漂亮,独树一格,别树一帜,我就稀罕您这样的字,这总行了吧。”
“滚蛋吧你就。”
李言诚像是赶苍蝇似的连挥了好几下手,他都恨不得将罗扬团吧团吧直接丢出去。
对于写的字,他也很无奈,上一世除了在文件和财务报表上签名,他都不知道多少年没用笔正儿八经的写过字了。
这一世他穿过来后,继承了原主的记忆,可原来那小子写字就特别难看,两个难看加一起,直接就成了超级加倍。
因为这个破字,他这几天给宁宁补课的时候,都不知道被那小丫头无情的吐槽了多少回,今天又被罗扬说,让他真有点无地自容的感觉。
不过怎么说呢,字,代表了一个人的脸面,尤其在这个年代,你写的字好看,无形中就会被别人高看一眼,这是事实。
其实他也并不是写不了好看的字,魂穿过来后,附赠的那段中医传承里就有,可那是毛笔字,而且全部都是繁体字就不说了,还是秦汉两朝的篆书和隶书,如果不是这段记忆直接被印在他脑袋里,很多字即便结合上下文他都不认识。
他总不能写那玩意吧,姑且不论他能不能用钢笔写出毛笔的风范来,光是这年头写那种字,呵呵……他还不想被人搞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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